再論中央集權

《再論中央集權》是夏曾佑所著作品,出自於《夏曾佑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再論中央集權
  • 作者:夏曾佑
  • 作品出處:夏曾佑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中國現今之質性,最不宜於中央集權,此理本報已屢言之矣,今更為之探本窮源而論之。案我國行專制之政,已二千數百年;自七國時始。蓋三晉、田齊,均以世卿而盜人國,自鑒於權之不可下移,遂盡削臣民之權以歸已,而專制之政以成,非始於始皇也。行專制之教,亦二千年。自漢武始。故以專制之資格而論之,天下之國,莫老於我,是中央集權之說必創始於我國矣。然而求之我國,非惟無此名詞,並無與此理可相比附之說,而“中央集權”四字,直至今日始從外國輸入焉。觀此,即可以知中央集權之說之所託始矣。蓋中央集權者,對於立憲國而有之,非對於專制國而有之也。彼立憲國之為物也,人各自治,一村一邑,皆若一國然。如是,則其勢常渙而不聚,太平之日固無礙也,然而國家一旦有大征伐大興造,則非合極眾之力以赴之不可,於是謀平居則得自由之樂,臨事又擅專制之長,其道無由,而中央集權之說起。中央集權之於立憲國,猶之眾股東集財於一處,使成巨款,而後能作事也,故中央集權之說,若與立憲之制反對,而理實相成。若夫專制則異是,非真異也,蓋適得其理之反也。
考我專制政教自古之格言,但有分權之說,而無集權之說,此無他,因分權之說似與專制政體反對,而其理實相成也,此與立憲國之講中央集權,皆天理之不得不然。何謂分權?蓋專制之國以君為本,一切政治,均謀君身及其子孫常保此位而已,然若深求君身及其子孫可以常保此位之理,則非君之愛民不可。必永不擾害,而又時噢咻之,使民與君相忘,則君位保矣。而其最不相宜者,則干涉民之財政。若專制之君不明此理,而橫乾民之財政,則無論其用意之為善為惡,而君位皆不能保。新莽之創立二十六品之貨,王荊公之行青苗、免役之法,皆欲為民整頓財政也,而天下方且大潰;其 糠及米,多為色目搜尋民財者,其立亡更無論矣。惟分權之法,天子慎擇宰相而責其成焉,宰相之所為,天子勿問也;宰相慎擇守臣而責其成焉,守臣之所為,宰相勿問也;守臣慎擇牧令而責其成焉,牧令之所為,守臣勿問也。如此,則天下可以無事,此非他故,實因專制政體本為事之不可深思明辨者。故上下相忘,則太平成;上下相求,則革命起。夫天下之言,豈可以一端而盡!立憲之患散,故以聚救之;專制之患偏,故以平劑之:皆其不得不然之事也。今以專制之國,中央集權久矣,而猶以為中央未集權焉,更求所以集吾權者,是必吾人皆裸而政府有餘笥,吾人皆餓而政府有棄肉,而後可以滿其意,此非國家之政體也,盜賊之方法而已矣。故本報以為政府如真欲中央集權,則先布憲法而後議此事。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夏曾佑(1863—1924),字穗卿,號碎佛,浙江錢塘(今杭州)人。近代學者、詩人、政論家和思想家。1890年考中進士,旋授禮部主事。1894年前後,結識梁啓超、康有為、譚嗣同等維新人士,積極參與維新變法活動。1897年與嚴復、王修植等在天津創辦《國聞報》。1899年,任安徽祁門知縣。1902年卸任後寓居上海,1903年至1905年,任《中外日報》主筆,並致力於編撰《最新中學教科書中國歷史》一書。1906年,隨出洋五大臣赴日本考察憲政,歸國後發表《刊印憲政初綱緣起》,後任學部二等諮議官。中華民國成立後,任教育部社會教育司司長和京師圖書館館長等職。編者簡介楊琥,1965年生,甘肅通渭人。歷史學博士,先後就讀於西北師範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現為北京大學校史館副研究員。主要研究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選編有《憲政救國之夢:張耀曾先生文存》(2004)、《歷史記憶與歷史解釋:民國名人談五四》(2011)、《夏曾佑集》(2011)等書;參與編注《李大釗全集》(2006、2013)。另在《歷史研究》、《中國學術》、《北京大學學報》、《近代史研究》等刊物發表論文若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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