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201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意見

《冀州市201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意見》是冀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發布的一則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冀州市201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意見
  • 地點:冀州市
  • 指導思想:科學發展觀
  • 基本原則: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分結合
一、指導思想,二、主要目標,三、基本原則,四、實施規模,五、補貼資金的使用比例,六、補貼機具及補貼標準,(一)補貼機具種類,(二)補貼機具範圍,(三)補貼標準,(四)補貼標準的最高額度,(五)農民允許的購機台數,七、補貼對象及優選條件,八、申請程式,九、項目進度安排,十、主要工作措施,(一)加強領導和組織建設。,(二)加強宣傳和公開公示工作。,(三)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管理和監督。,(四)加強監督檢查、嚴肅紀律。,(五)搞好組織服務工作。,(六)加強機具的質量監督檢查。,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農業發展、農村繁榮和農民增收目標,以改善農業裝備結構、提高農機化水平、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現代農業為主要任務,繼續推進主要農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化為重點,兼顧畜牧業、漁業、林果業、設施農業、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突出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推廣套用;完善補貼管理辦法,規範操作程式,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尊重農民購買農機自主權,最大限度發揮財政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進一步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農機具的積極性,擴大農村消費,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

二、主要目標

(一)調動農民購買農業機械的積極性,提高農民購買農業機械能力,擴大農戶直接受益範圍,促進農民增收。
(二)促進農機裝備總量增加和結構最佳化,提高主要農產品農機裝備水平,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
(三)加大先進適用農機化技術推廣套用力度,提高主要農作物和養殖關鍵環節機械化水平。

三、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分結合、務求實效。
(二)突出重點與兼顧區域特色相結合,向重點作物關鍵環節傾斜、向農民專業合作服務組織傾斜。
(三)推廣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業機械。
(四)充分尊重農民購機的自主選擇權
(五)操作程式科學、簡便、高效。

四、實施規模

河北省農業廳、河北省財政廳冀農計發【2010】48號檔案安排我市今年(2010年)中央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300萬元,省級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20萬元。

五、補貼資金的使用比例

為了推動玉米聯合收割機在我市快速發展,做好巨觀調控和發揮補貼資金的引導作用,按冀農計發【2010】48號檔案規定,用於玉米聯合收割機的補貼資金原則上要大於補貼資金總額的30%;小麥聯合收割機的補貼資金要小於補貼資金總額的20%。

六、補貼機具及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

2010年中央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用於對動力機械、耕作機械、種植機械、收穫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和其他機械等12大類41個小類154個品目的機具進行補貼。此外,省級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用於對專用玉米收穫機、小麥免耕播種機、秸桿青貯收穫機和深松機的累加補貼(具體補貼額度見河北省201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目錄)。

(二)補貼機具範圍

河北省農業廳、河北省財政廳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確定了具體補貼機具範圍,進行分類分檔,並確定具體補貼額,形成河北省農機補貼產品目錄。根據我市農業機械化發展現狀和最佳化農機結構的目標、原則,我市將對玉米收穫機、小麥免耕播種機、深松機、自走式青飼料收穫機等予以重點補貼。補貼機具的順序為:(1)小麥免耕播種機、深松機、自走式青飼料收穫機、蓄產品採集加工機械設備;(2)玉米收穫機;(3)80馬力以上拖拉機及配套農具;(4)小麥聯合收割機;(5)其他機械。申請購置上述機械均可與80馬力以上配套機械同時申報.

(三)補貼標準

今年(2010年)我省只對秸桿還田機和玉米聯合收割機按作業幅寬、作業行數進行了同品種、同基本配置的不同生產廠家的機具分類,選定同一型號、同一基本配置產品的最低價格的30%作為補貼標準,其餘大部分機具,個別特殊機型均按產品價格的30%作為補貼標準單獨核算。省級對玉米收穫機械(小麥、玉米兩用機除外)、小麥免耕播種機、自走式青貯飼料機械、深松機按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累加補貼。

(四)補貼標準的最高額度

補貼標準的最高額度總體原則為:單機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穫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烘乾機單機補貼限額提高到12萬元;大型棉花採摘機、甘蔗收穫機、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提高到20萬元。

(五)農民允許的購機台數

由於安排我市補貼資金有限,為擴大受益農戶範圍,我市每一購機者購機台數原則上為1台主機和2台配套農具。

七、補貼對象及優選條件

(一)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範圍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職工、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取得當地工商登記的奶農專業合作社、奶畜養殖場所辦生鮮乳收購站和乳品生產企業參股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簡稱購機者)。
(二)補貼對象的優選條件是:
1、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憑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2、農機大戶:農機總動力在80千瓦以上(憑行駛證原件及複印件);
3、乳品生產企業參股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奶農專業合作社、奶畜養殖場所辦生鮮乳收購站;
4、報廢更新農業機械:限於對同一種類的機械進行更新(憑行駛證原件、複印件和報廢憑證);
5、購置主機並同時購置配套農具的;
6、申請人員的條件相同或不易認定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優先條件及補貼資金規模確定,不能在第一批滿足的,在2010年中央第二批補貼中優先確定。

八、申請程式

農民購買補貼機具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村委會證明通過鄉鎮農機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向市農牧局提出申請。取得當地工商登記的各種農機(農業)服務組織可持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直接向市農牧局提出申請。市農牧局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冀州市2010年農業機械購補貼實施意見和優選條件進行審查,確定購機者名單和購機數量,經張榜公示後,通過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軟體報市農機管理部門審核,省級確認。待省級農機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後,列印購機協定,市農牧局和購機者簽訂購機協定,購機者持購機協定到生產企業或省農機主管部門審定公布的任何經銷商處購買,實行差價購機。
2010年我市購機者申請農機補貼的方法是:在規定時間內採取按購置補貼機具優選條件,分類別、分批次分別申報。資金額度規模內按優先條件予以優先安排,直至完成補貼資金額度。對申請我市重點補貼機具的如果第一批中央資金不能滿足時,在中央2010年第二批資金中予以優先確定。

九、項目進度安排

2010年4月,制定冀州市2010年農業機械購補貼實施意見和優選條件。
2010年5月底前,通過市電視台及市農牧局公開欄、鄉村公開欄等途徑,張榜公布補貼機具的種類、型號、供應廠商、補貼金額、優先補貼條件等。對農民購機申請進行審查,確定購機者名單和數量,並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市農牧局通過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軟體報市農機管理部門審核,省級確認。待省級農機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後,列印購機協定,與購機者簽訂購機協定。
2010年5月?8月底,農牧局組織購機者購買享受補貼的農業機械。
2010年9月?10月,農牧局組織享受補貼的機具開展作業並組織生產廠商做好技術服務和“三包”服務工作。
2010年9月20日前,核實享受補貼購買機具的具體情況並上報省農機局。省農機局及市農牧局將機具種類及補貼金額等情況建立檔案,並實行計算機管理。
2010年11月30日前,做好年度農機補貼總結。

十、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和組織建設。

為了切實保證項目順利實施,一是成立市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農機補貼工作辦公室(名單附後)。農機補貼工作辦公室設在市農牧局。負責農機補貼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

(二)加強宣傳和公開公示工作。

一是繼續加大對國家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的宣傳工作,通過電視、張貼公告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宣傳,使廣大農民對國家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和有關農業和農村政策有更深層次的認識和了解,提高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二是搞好農機補貼各個環節的公開、公示工作,陽光操作。通過農機補貼培訓及鄉村公告等形式,及時讓農民充分了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補貼機具目錄、申請程式以及相關要求,及時獲得信息,自主選擇;按照有關條件公正確定享受購機補貼的農民並進行公示。

(三)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管理和監督。

一是嚴格管理。按照財政部、農業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和《河北省201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嚴格制度、規範操作,加強管理;二是充分尊重農民購機自主權,由購機農民自行選擇產品和經銷商,可在省域內跨縣購機;三是加強對補貼機具的管理。享受補貼購置拖拉機或聯合收穫機的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牌證,原則上兩年內不得擅自轉賣或轉讓,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賣)的須經市農牧局批准,並報省農機管理部門備案;四是啟動實施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體系統;五是要搞好專項的信息檔案管理,明確專人及時做好項目檔案信息的採集、登錄、統計分析及報送工作。六是做好半年和全年執行情況總結工作,並分別於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星期向省農機局上報本市農機補貼工作進展情況。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肅紀律。

嚴格執行國務院“三個禁止”要求,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管理“四項制度”,嚴格執行農業部規定的“八個不得”要求,有令則行,有禁則止,自覺接受農民、企業和經銷商的監督。

(五)搞好組織服務工作。

要積極做好購機者和供貨廠商的服務工作:一是要做好農民的諮詢服務工作,做好購機手續、補貼目錄的相關信息等諮詢解答工作;二是要協調、督促供貨方利用企業技術、網路優勢保證及時供貨,並搞好售後服務工作;三是要利用農機系統信息優勢,為購機者提供組織、技術和信息服務,根據農業生產和農民需求,組織補貼農機具開展跨區作業,提高機具利用率,擴大社會影響,同時也切實讓農民得到實惠。

(六)加強機具的質量監督檢查。

一是督促企業落實好補貼機具質量承諾,發現問題及時按規定進行處理;二是結合農時季節,深入基層,對補貼數量大、分布範圍廣的機具進行質量跟蹤調查,了解補貼機具的使用情況,分析補貼機具的質量狀況,及時督促農機企業改進和提高產品質量,如發現質量問題苗頭,快速處理,消除隱患;三是受理農機產品質量投訴,並根據農民投訴情況,對存在問題較多的機具和生產企業,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按照事權劃分上報省、市,取消補貼機具在本市的銷售供 應補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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