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試武藝三等格,宋武舉省試弓馬武藝的等級標準之一。 治平元年(1064年)四月頒行。規定:上等為弓箭步射二石力,弩踏四石五鬥力以上;中等為弓箭步射一石七鬥力,弩踏四石力以上;下等為弓箭步射一石五鬥力,弩踏三石五鬥力以上。另外規定:凡入等者皆須兼掌其他武藝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