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守戒規,古代斯里蘭卡僧人集體商定,共同遵守的戒法。12世紀中期巴拉克拉瑪巴忽國王整頓僧團,將三派合一,請迦葉長老主持召開僧伽大會,共同定出“共守戒規”,並將其刻寫在伽爾寺的石碑上。其後在尼散克瑪拉國王(1187—1196)、維傑耶巴忽國王(1236)時,又制訂了類似的“共守戒規”。這些“共守戒規”對維持僧團的清淨和合,保存上座部佛教思想文化曾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