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維能力概念由北京師範大學心理學院劉嘉教授及愛因思維團隊提出,包括推理力、創造力、空間力、記憶力、觀察力與計算力。
基本介紹
六維能力主要涉及推理力、創造力、空間力、記憶力、觀察力與計算力。
1. 推理力
推理力的形成基於事物與事物之間的內在的必然聯繫,是一種根據周圍環境和活動找出其內在的邏輯關係,從而推理出符合邏輯關係的結論的能力。
2. 創造力
創造力是指產生新思想,發現和創造新事物的能力,重視思維的流暢性、變通性和獨創性。
3. 空間力
空間力是指對客觀事物的空間形式(空間幾何形體)進行觀察、分析、認知的抽象思維能力。
4. 記憶力
記憶力是識記、保持、再認識和重現客觀事物所反映的內容和經驗的能力。
5. 觀察力
觀察力是指大腦對事物的觀察能力。例如,按照圖紙案例觀察作品形態、結構,並在使用材料的時候,觀察材料的形態以及連線方式。
6. 計算力
計算力一般指的是數學運算能力,並且受到計算方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