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六安市金安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安市金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六辦〔2019〕9號)和《中共六安市金安區委、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關於六安市金安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金髮〔2019〕9號),制定本規定。

六安市金安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金安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所屬部門: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六安市金安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李慶春(局長)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領導

局長:李慶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擬定相關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組織指導傷病殘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個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七)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擬列入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建築物名錄的申報、推薦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八)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六安市金安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信息、保密、安全、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擬訂全區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
(二)安置辦公室。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人員檔案;負責全區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復員幹部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三)擁軍優撫和褒揚紀念辦公室。協調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指導開展雙擁模範城創建工作;協助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協調做好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貫徹執行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承擔烈士評定上報相關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四)權益維護和就業創業辦公室。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法規政策及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擬定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人員編制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紀檢監察機構、機關黨組織和工會組織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陸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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