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區教育局

六安市金安區教育局

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安市金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六辦〔2019〕9號)和《中共六安市金安區委、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關於六安市金安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金髮〔2019〕9號),制定本規定。

六安市金安區教育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與中共六安市金安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

六安市金安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區教育局,接受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教育領域重大問題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布署和要求等。設定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辦公室,負責處理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區教育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接受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

六安市金安區教育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布署,落實區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金安區教育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職能:負責教育工作 
  • 隸屬: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擬訂全區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定。
(二)研究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協調、指導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和發布。
(三)完善“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實施素質教育;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實現辦學主體多元化。
(四)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區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和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以及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評估,實施中國小的課程計畫、課程改革,規劃實施地方教材建設,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做好教育系統的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婦女和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民眾組織工作。規劃並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安全、國防、禁毒教育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的統戰工作。
(六)負責中國小校的領導班子建設。協助配合組織部門對區直屬學校校級幹部進行考核,按照幹部管理職權考核任用中國小校長和其他教育管理幹部;負責組織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
(七)主管全區教師工作。依法組織實施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區各類學校教師隊伍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高中階段招生計畫的申報和國中招生計畫的制定。協助市教育局做好高中階段教育的各類招生工作。負責國中招生工作。負責管理國中、國小學籍和國中畢業證書的發放工作。負責各類社會力量申請辦學的考察及申報(或審批)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教育基建投資和事業經費計畫。組織指導學校的教育統計、財務審計、財務預決算、開展財務監督。組織指導學校校舍、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監督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學校的校舍安全工作。組織對中國小的收費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十)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辦理外援項目的申報及協調服務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配合協助市教育局進行國語測試工作。
(十二)管理局屬事業單位,指導教育系統的學會、協會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研究擬訂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政務督查和跟蹤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調研和綜合性文字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區中國小校的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機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的政治業務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牽頭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工委辦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股)。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建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安全穩定工作;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教育體育政策宣傳。指導督促教育系統組織、宣傳、統戰、政法工作和日常黨務工作。 指導、檢查各學校黨委、總支(支部)的各項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員管理、黨員發展、入黨積極分子理論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和黨員組織關係接轉工作。負責黨內各種報表統計上報及黨員年報工作。協助有關股室,做好黨內幹部教育、培養、培訓、考核、任用工作。
(三)人事股。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全區各類公辦學校的人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師隊伍管理,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辦理全區在職、離退休教職工的工資、離退休費、安葬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評審和全區申請教師資格的受理、認定(或上報)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招聘錄用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各類公辦學校教職工年度考核和獎勵工作。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對區直屬學校校級幹部進行考核。負責區教育局管理的幹部考核工作,組織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教師師德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四)計畫財務股。負責擬訂全區教育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中國小布局調整規劃。負責統一管理、核算全區各類公辦學校的教育經費,組織、指導學校編制教育經費部門預算,監督學校嚴格執行預算。負責宣傳貫徹執行財務法規法紀,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加強校產管理,開展內部審計、財務檢查與監督。組織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專項項目和援助項目建設,負責學校校舍安全。負責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編報教育事業統計年報,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及本局相關股室檢查學校收費情況,監督學校依法收費。管理、核算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經費。
(五)教育股(行政審批股)。管理和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和學前教育)教育教學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統籌規劃、協調管理、指導實施全區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及教學改革,參與研究城鄉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德育教育、體育衛生教育、藝術教育、學生安全(包括學生安生教育、校園食品衛生安全、化學藥品安全、交通安全)、應急管理、國防教育、禁毒教育工作。會同有關股室申報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招生計畫,負責國中結業考試、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的組織和國中招生工作。負責國中、國小學籍管理和國中畢業證書發放工作。負責全區教育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監督基礎教育教學計畫執行和中國小教材的使用情況。研究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規定及評估標準,參與組織教育教學督導評估,指導辦好各級示範學校和重點職業中學。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配合協助市教育局進行國語測試。
(六)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區政府教育督導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區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規劃,會同有關股室制定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和方案並督促檢查。組織“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會同有關股室對鄉鎮年度教育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對各類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檢查督促學校標準化建設工作的實施。
(七)區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區民辦教育、教育培訓機構和教育系統的學會、協會的監督與管理工作。負責對各級各類社會力量辦學的年度檢查及督導評估工作,負責對各類社會力量申請辦學和校外培訓機構的考察及申報工作。

主要領導

局長: 楊正遠

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兼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組長),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含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辦公室主任1名)。
紀檢監察機構、機關黨組織和工會組織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