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L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鮑來花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申報並組織和監督實施省財政科技計畫項目。協調管理市財政科技計畫專項並監督實施。
(四)擬訂基礎研究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負責省科技獎提名工作。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牽頭推進國家和省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編制市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市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層次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負責編制出國(境)培訓計畫和項目報批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做好相關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三)承擔市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
對一般性出國(境)培訓項目和其他培訓項目不再進行審批審核,由各部門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安排。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黨建、效能建設、文明創建、信息管理、政務公開、電子政務、文電處理、綜合治理、機關保密、依法行政、法治宣傳、信訪、計畫生育、關工委、安全和後勤保障等工作。圍繞局中心工作協調安排重大問題調研,提出年度工作思路及安排建議。承擔科技宣傳和協調安排新聞發布會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局政務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並監督落實。協調安排重要會議和活動。
(二)創新發展規劃與資源配置科(重大專項辦公室)。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科技重大專項布局規劃建議,審核實施計畫,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跟蹤和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統籌推進創新型城市和五大發展工作。
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項目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承擔中央、省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建設管理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統籌協調政務服務中心科技視窗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科技統計、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內部審計和相關行政權力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三)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承擔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推進長三角協同科技創新、合肥都市圈、大院大所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轉化和產業化相關工作。擬訂全市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區域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
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負責省科技獎提名工作,創新型企業申報管理,組織開展科技成果管理登記工作。負責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和科技創新發展指標任務落實情況監督考核等工作。統籌負責科技創新基地和條件保障能力建設。
(四)高新技術與產業化科(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需求分析,提出應對措施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承擔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申報和管理等工作。組織和協調工業領域重大科技計畫項目的實施工作。統籌推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相關領域創新基地建設,協調推動科技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負責指導科技金融、科技保險、科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組織對本地科技資源的種類、數質量和分布情況進行調查摸底,並研究落實地方技術資源儲備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和戰時裝備保障可能擔負的任務,提出裝備科技動員的報告和建議,制定科技動員規劃及實施預案。指導、檢查本地區科技動員準備工作,做好裝備、科技潛力的動員與徵用。
(五)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創新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負責全市科技特派員、農業科技專家大院、創業鏈工作站和農業科技園區的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創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
(六)對外合作和科技人才管理科。擬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高層次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負責編制出國(境)培訓計畫和項目報批並組織實施。統籌招才引智、科技人才、統一戰線等工作,研究提出有關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承擔科技人才團隊、院士工作站、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自然科研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等工作。
行政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其中正科級6名,副科級2名。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市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六安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鮑來花
六安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曹士昌
六安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清
六安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許有國
六安市科學技術局副調研員:周磊
其他事項
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