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腦)數據共享規範

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腦)數據共享規範

地方標準《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腦)數據共享規範》(DB 3415/T 40-2022)是2022年12月30日發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六安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六安市數據資源管理局。

地方標準《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腦)數據共享規範》(DB 3415/T 40-2022)規定了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腦)數據共享的要求和規範,適用於指導六安市相關單位和企業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腦)數據共享規範
  • 標準號:DB 3415/T 40-2022
  • 制修訂:制定
  • 批准發布部門: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 發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 實施日期:2022年12月30日
內容範圍,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意義價值,

內容範圍

本標準以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和屑探旋(城市大腦)項目建設成果為基礎,規定了數據共享的要求和規範。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腦)通過對多種數據的共享,實現在城市治理、民生服務、生態環保、產業分析等方面給予技術和能力支持。城市大腦在數據上實現多系統、多平台、多業務、多部門的聯通,在業務上給予決店旬坑策輔助支持。同時也充分發揮城市大腦的存儲和算力優勢,達到賦能轎鞏盛城市發展、提升管理效率、降低運行成本的基本目標。

編制進程

《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腦)數據共享規範》,根據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22年度六安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六市監秘〔2022〕789 號)通知,列為2022年度六安市地方標準計畫項目。
2022年3月,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小組,起草組成員深入了解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廣泛進行調研,認道廈企謎真聽取意見和收集相關資料。
2022年11月,標準起草工作小組在反饋意見的基礎上,對初稿進一步修改完善,並請有關專家、科技人員、單位及企業參加徵求意見討論會,對標準初稿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廣泛交流,並提出修燥多捆改意見,行成了《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腦)數據共享規範》(徵求意見稿)。
2022年12月30日,地方標準《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城囑檔駝市大腦)數據共享規範》由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並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六安市新型智慧設台城市(城市大腦)數據共享規範》(DB 3415/T 40-2022)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六安市綠水雲山大數據產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安徽國防科技職業學院。
起草人:徐明、高楊、曾俊、蔡震、葛紹連、鄔子學、王磊、沙有闖、雷驚鵬。

意義價值

本標準對六安市新型智慧城市數據共享進行了規範,對本區域新型智慧城市發展及信息化項目建設具有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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