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紀律教育手冊》是2024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中國法制出版社編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職人員紀律教育手冊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4年4月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21643763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 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
- 政治紀律是黨最根本、 最重要的紀律
- 黨員廉潔自律規範
- 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
- 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做到 “五個必須”
- 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 “七個有之”
- 跳出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的第二個答案
- 推進自我革命 “九個以” 實踐要求
- 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
- 監督執紀 “四種形態”
-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 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處理
- 黨員受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的影響和後果
-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影響和後果
- 留黨察看處分的期限、 影響和後果
- 開除黨籍處分的影響和後果
- 從輕處分與從重處分的含義
- 減輕處分與加重處分的含義
- 主動交代的含義
- 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的情形
- 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的情形
- 一人有《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的兩種以上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處理
- 一個違紀行為同時觸犯《紀律處分條例》兩個以上條款的處理
- 共同違紀的處分
- 對違法犯罪的黨員紀律處分的總體要求
- 對涉嫌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
- 對違法黨員的紀律處分
- 黨員涉嫌違法犯罪的, 原則上先處分再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 黨員犯罪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情形
- 黨員違反規章制度的處理
- 監察機關、 司法機關等改判後黨紀處分的修改
- 對違紀後下落不明或者死亡的黨員的處理
- 直接責任者、主要領導責任者和重要領導責任者的區分
- 經濟損失的計算
- 對於違紀行為所獲得的利益的處理
- 黨紀處分決定的宣布和執行
- 黨員受處分影響期滿後無需取消原處分
- 紀律處分的程式
- 應當予以問責的情形
- 問責的方式
- 可以不予問責或者免予問責的情形
- 可以從輕或者減輕問責的情形
- 應當從重或者加重問責的情形
- 三個區分開來
- 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 黨員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