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權
- 拼音:gong quan
- 涵蓋: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軍事權
- 定義:國家管理權
簡介,法理,
簡介
公權,指以政府為代表所使用的權力,為用於執行平均分配的權力。
公權是服務於私權社會,調整私權社會中的關係和矛盾的,公權的擁有者是具有政治權利的公民和這些公民們選舉、組織的國家。因為,私權社會中的公民和組織有些事情自己做不好,比如社會治安、經濟秩序、糾紛仲裁、公共建設和公共福利等一堆有關公民、組織的公共利益之事。國家就是為公民、組織來做這些公共利益之事的,它的權力就是公權,包括立法、司法、治安和管理經濟、文化、社會的行政活動。
權力,權為衡器,權力,是平衡的力量、平衡的能力。
法理
從法理上講,凡是法律沒有禁止的,公民和私權個體就可以為。國家的組成是公民出讓自己的一部分權利,授予管理者用於維護全體公民的福祉和社會秩序,這便是公權的由來。公權來自於公眾自應為公眾利益服務,而每一位公民對公權的尊重自然也就是對他人、對自己私權的尊重。但是敬畏公權與敬畏執行公權者是兩回事,就像對真理的崇拜與崇拜掌握真理的人不可同日而語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