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據是漢語詞語,是指宋代的一種官方鈔券。 基本介紹 中文名:公據外文名:receipt拼音:gōng jù出處:《宋史·食貨志》 解釋1.官府的憑據。2.宋代的一種官方鈔券。公據是南宋的一種鈔票。《宋史·食貨志》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印公據、關子,付三路總領所。3.元時茶商買茶納課後換取茶引的憑據。《清文獻通考·征榷考·榷茶》:至元十八年(1281),定販茶憑據批驗制度。茶商興販茶貨,納正課後“出給公據”,然後往指定山場領茶,出山後把“公據”交官再換成茶引。引隨茶行,至銷售地賣茶畢,限三日內赴當地司衙“批納引目”。匿者杖六十;轉用或塗改字號、增帶斤重及引不隨茶者,並同私茶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