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公投制憲”,就是以全體公民投票的方式,對憲法草案進行投票表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投制憲
- 時間:2004年
- 地區:台灣
- 性質:名詞
簡介,相關新聞,
簡介
所謂“公投制憲”,就是以全體公民投票的方式,對憲法草案進行投票表決。台灣已有一部實施已久、為民進黨及陳水扁政權所依託、絕大多數台灣民眾並不反對的“憲法”,即“中華民國憲法”。如果一定要制定新憲法,首先就必須對原有“憲法”進行處置。處置辦法之一為對原有“憲法”進行公民投票的直接表決,或國會的間接表決。陳水扁妄圖通過公民投票制定“新憲法”,並在其中加入“台獨”內容。
相關新聞
2004年1月17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就台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一月十六日公布的所謂“三·二0公投”議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發言人說,陳水扁罔顧台灣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國際社會的普遍反對,打著和平與民主的幌子,一意孤行地推行挑動兩岸民眾對立、破壞兩岸關係的所謂公投。這是對台海和平與穩定的單方面挑釁,其實質是要為今後利用公投實現“台獨”做準備。對他這種執意在“台獨”分裂道路上走下去的行徑,我們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