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特向社會公布2009年度公安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共六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安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電子版下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公安部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14號
基本信息,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問題和改進措施,

基本信息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公安部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14號,郵編:100741,電話:略。

概述

2009年,公安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部署和要求,緊密結合公安工作實際,以提高機關行政效率、提升為民服務水平為目標,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的領域和範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服務人民民眾、推動公安工作、促進和諧警民關係的構建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細化完善相關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常態化機制。
2009年,公安部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研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以制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發展,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方面,重新設計了機關內部使用的行政公文審批單,使每一件公文在形成過程中即明確其公開屬性,形成了從檔案信息審簽到依法主動公開的完整工作流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方面,細化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答覆流程,並針對依申請公開的不同情況啟用了專用答覆文書。相關機制和流程的完善,進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水平,為相關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不斷拓寬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和形式,方便公眾獲取信息。
2009年,公安部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通過多種渠道及時主動發布政府信息。全年,共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報》6期,並免費向全國縣以上公安機關、有關研究機構及部分公共查閱場所發放。同時,進一步提升新聞發布會的權威性和影響力,通過及時、準確地發布權威信息,使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迅速傳播到全社會,讓公眾及時了解公安機關的重要決策和重大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有效滿足了廣大公眾的知情權。公安部網站也在年內再次改版,在設計理念上更加突出以客群為中心。目前,公安部重要政務信息以及公安部規範性檔案、重大工作部署、專項行動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上做到了第一時間在網站公開,公安部網站已成為各新聞媒體和公眾了解公安工作的重要信息源,日均訪問量達到350萬人次。
(三)緊密結合公安工作,積極拓展警務公開的領域和範圍。
公安機關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過程中,同時履行著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兩項職能。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進程的快速發展,人民民眾對公安機關刑事執法活動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需求不斷提高。為適應形勢的發展,2009年,公安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強刑事執法監督制約為重點,以實現刑事案件信息的透明化為目標,進一步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統計信息公布制度、辦案公開制度以及接受社會監督的責任追究和監督保障機制等,充分滿足人民民眾對刑事司法信息的需求,以公開促進公正,努力使公平正義以民眾看得見的方式得以實現。
(四)堅持問計於民,通過多種形式提高公眾參與度。
按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要求,公安部積極完善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式,在制定重要規章和重大政策措施時,積極徵求民眾意見。特別是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決策,原則上都要公開聽取民眾意見,引導公眾有序參與。如,2009年12月4日至13日,公安部通過中央文明網、公安部政府網、新華網等8家網站,就“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共創和諧交通環境”向社會徵求意見和建議,引起了社會各界的熱烈反響。許多專家學者積極建言獻策,廣大民眾也紛紛各抒己見,共同為改善道路交通環境出謀劃策。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公安部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916條。其中,執法依據及辦事程式43條,占2.2%;重要工作516條,占26.9%;機構設定和人事信息36條,占1.9%;便民措施1287條,占67.2%;國際警務執法合作協定10條,占0.5%;公安統計數據24條,占1.3%。
1、執法依據及辦事程式
2009年,公安部共主動公開部門規章6部,公開公安部批覆5條,公開規範性檔案及相關辦事程式32部,內容主要包括經偵工作、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禁毒管理、社會公共安全行業管理等方面。
2、重要工作
2009年,公安部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公安中心工作緊密結合,陸續公開了59項重點工作和專項行動的信息,總計516條。主要包括:執法監督方面,公開了特邀監督員工作、派駐督導組和派駐督察隊工作、“五條禁令”專項督察工作、公安法制建設、執法規範化建設等信息;經偵工作方面,公開了打擊假幣犯罪“09行動”、打擊傳銷百日聯合執法行動、打擊整治發票犯罪專項行動等信息;治安管理方面,公開了全國社會治安整治行動、社會治安“冬季行動”、治爆緝槍專項行動以及“全國公安民警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等信息;刑偵工作方面,公開了打黑除惡專項鬥爭、打擊防範涉槍犯罪專項行動、打擊電信詐欺犯罪專項行動、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等信息;消防管理方面,公開了冬季防火攻堅戰、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等信息;交通管理方面,公開了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機動車涉牌涉證違法行為集中整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偵破、預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動、嚴厲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等信息;此外,還公開了打擊整治網路淫穢色情“09亮劍”專項行動、打擊整治手機淫穢色情網站專項行動、公安監管部門積極開展教育轉化、深挖犯罪、積極打造陽光監所等信息。
3、機構設定和人事
全年,共公開公安隊伍建設,公務員招考、錄用,公安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安現役部隊院校招生,公安民警表彰獎勵、教育訓練以及心理危機干預等信息36條。
4、便民措施
全年,共推出便民利民措施4項共1287條,內容包括出入境管理部門推出澳門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辦理赴澳門定居申請相關措施、交通管理服務民眾十項措施以及消防管理部門為方便公眾了解合格消防產品公開的強制性產品認證信息等。
5、國際警務執法合作協定
全年,公開國際警務執法合作協定10個,包括《中歐易製毒化學品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與英國打擊嚴重有組織犯罪總局會談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俄羅斯聯邦內務部2009-2010年合作議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約旦哈希姆王國內政部合作協定》等。
6、統計數據
2009年,主動公開全國社會治安統計數據、全國出入境統計數據、全國火災事故統計數據、全國交通事故統計數據等24項。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09年,公安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6件。其中,涉及交通管理7件,涉及公安法制工作、科技信息工作、公安統計數據各2件,涉及警務督察、經偵工作、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安裝備財務工作各1件,其他8件。
(二)申請處理情況
2009年,公安部對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全部按時答覆,答覆率100%。答覆意見中,“同意公開”的9件,“同意部分公開”的2件,依法不予公開相關政府信息的15件。
在依法不予公開相關政府信息的答覆中,“不屬於本部門公開政府信息”的6件,“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件,因其他原因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8件。
四、諮詢處理情況
2009年,公安部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相關事項諮詢113件,諮詢內容主要集中在治安管理、戶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執法監督、公安裝備財務工作、公安科技信息工作等方面。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公安部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複議2件,均及時進行了辦理和答覆。其中,申請人撤回申請,終止複議1件;作出維持政府信息公開意見決定1件。
全年,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訴訟。

問題和改進措施

2009年,公安部在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特別是在增強執法透明度、切實維護民眾合法利益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同時,也存在著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公開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對此,公安部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增強主動公開意識,創新工作方法和思路,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一)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結合工作實際不斷修訂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時補充制定監督、考核、評議等工作制度,進一步推動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
(二)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紮實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強對民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斷完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
(三)進一步加大政府網站建設力度
進一步開闊視野,不斷充實網站公開內容,改進公開形式,突出網上諮詢、網上辦事、網上互動等服務功能,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和辦事服務水平,促進社會公眾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打造24小時不下班的“電子政府”。
(四)進一步加強學習培訓
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教育,切實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同時,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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