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就《交通法》答記者問是在2003年10月28日由公安部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公安部
- 類別:答問
- 發布日期:2003年10月28日
- 效力級別:法律
10月28日下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幾乎全票通過了備受社會關注的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違章是否撞了白撞”、“警察拖車是否應高額收費”等等這些關係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得到了定論。法學家認為,以人為本、公平與便民的原則成為這部歷經四次常委會審議的法律的最大特點。
昨天,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就這部法律涉及到的很多老百姓關心的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行人在人行橫道上擁有絕對優先權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保護行人通行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為了保證人的健康權、生命權,保障良好的交通秩序,本法特別從通行權利的分配上充分保護行人的生命安全:一是,賦予了行人在人行橫道上的絕對優先權。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通行,必須停車讓行;二是,保護無交通信號情況下的行人橫過道路權。規定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機動車要主動避讓行人。這些規定有利於讓機動車駕駛人盡高度注意義務,防止因疏忽大意、採取措施不當而發生交通事故,同時也與國際上通行的規定一致,是一個重大的進步。
尊重生命快速處理事故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事故處理有哪些新規定?
答:尊重人的生命,規定了交通事故當事人、交通警察、醫院的救治義務,儘可能地保護事故傷者的生命安全。一是規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傷者,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二是規定交通警察趕赴事故現場處理,應當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三是規定醫院應當及時搶救傷者,不得因搶救費用問題而拖延救治。
實行事故現場的快速處理。一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二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行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機動車一方承擔交通事故民事責任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是怎樣規定的?
答: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機動車作為高速運輸工具,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具有一定危險性,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當由機動車一方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本法第76條第1款第2項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從目前各國規定的發展趨勢看,有些國家已從過去採用的過錯原則、無過錯原則,到嚴格責任,即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可以減輕責任,以體現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保護。
強制保險和社會救助基金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為什麼要規定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機動車實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利用強制保險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通過浮動保費減少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是已開發國家的通常做法。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同時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用於支付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搶救費用,對於盡力挽救傷者生命,體現社會對生命權的尊重,減少社會矛盾,都有著積極的意義;同時,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由於與機動車行車安全實績掛鈎,實行費率上下浮動,利用經濟槓桿控制交通事故的發案,不僅有利於規範保險市場,更重要的是有利於交通事故的預防,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罰款力度加大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罰款處罰標準做了哪些新規定?
答: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如不按規定停車、違反交通信號(闖紅燈)、違反交通標誌標線規定,尤其是超載、超速行駛等嚴重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罰款5元,處罰明顯偏低。綜合考慮處罰的懲戒效果、人們的承受能力、與其他法律罰款設定的協調以及全國各地的差異等因素,本法規定的罰款幅度為: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可以處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可以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公路客運車輛超載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載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載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載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超載的,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無證駕駛,將機動車交給無證人或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等嚴重違法行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等等。
7類交通違法者將被拘留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哪些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規定了拘留的處罰?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以下7種交通違法行為規定了拘留的處罰: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或營運機動車的;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夠成犯罪的;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昨天,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就這部法律涉及到的很多老百姓關心的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行人在人行橫道上擁有絕對優先權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保護行人通行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為了保證人的健康權、生命權,保障良好的交通秩序,本法特別從通行權利的分配上充分保護行人的生命安全:一是,賦予了行人在人行橫道上的絕對優先權。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通行,必須停車讓行;二是,保護無交通信號情況下的行人橫過道路權。規定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機動車要主動避讓行人。這些規定有利於讓機動車駕駛人盡高度注意義務,防止因疏忽大意、採取措施不當而發生交通事故,同時也與國際上通行的規定一致,是一個重大的進步。
尊重生命快速處理事故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事故處理有哪些新規定?
答:尊重人的生命,規定了交通事故當事人、交通警察、醫院的救治義務,儘可能地保護事故傷者的生命安全。一是規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傷者,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二是規定交通警察趕赴事故現場處理,應當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三是規定醫院應當及時搶救傷者,不得因搶救費用問題而拖延救治。
實行事故現場的快速處理。一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二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行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機動車一方承擔交通事故民事責任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是怎樣規定的?
答: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機動車作為高速運輸工具,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具有一定危險性,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當由機動車一方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本法第76條第1款第2項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從目前各國規定的發展趨勢看,有些國家已從過去採用的過錯原則、無過錯原則,到嚴格責任,即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可以減輕責任,以體現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保護。
強制保險和社會救助基金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為什麼要規定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機動車實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利用強制保險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通過浮動保費減少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是已開發國家的通常做法。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同時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用於支付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搶救費用,對於盡力挽救傷者生命,體現社會對生命權的尊重,減少社會矛盾,都有著積極的意義;同時,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由於與機動車行車安全實績掛鈎,實行費率上下浮動,利用經濟槓桿控制交通事故的發案,不僅有利於規範保險市場,更重要的是有利於交通事故的預防,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罰款力度加大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罰款處罰標準做了哪些新規定?
答: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如不按規定停車、違反交通信號(闖紅燈)、違反交通標誌標線規定,尤其是超載、超速行駛等嚴重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罰款5元,處罰明顯偏低。綜合考慮處罰的懲戒效果、人們的承受能力、與其他法律罰款設定的協調以及全國各地的差異等因素,本法規定的罰款幅度為: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可以處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可以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公路客運車輛超載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載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載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載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超載的,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無證駕駛,將機動車交給無證人或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等嚴重違法行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等等。
7類交通違法者將被拘留
問:《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哪些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規定了拘留的處罰?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以下7種交通違法行為規定了拘留的處罰: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或營運機動車的;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夠成犯罪的;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