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根據《中共公安縣委、公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公安縣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公發〔2010〕7號)精神,設立公安縣農業機械管理局,機構級別相當正科級,為縣農業局所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安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 地區:公安縣
  • 職務:農業機械管理
  • 隸屬:政府檔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農機使用管理,擬訂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
(三)研究提出農機化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農業機械、畜牧機械、水產機械和植保機械產品結構調整;發展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規範農機跨區作業行為,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四)組織農機項目申報、管理、實施;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用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相關資質的認證管理。
(五)負責落實國家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並按要求監督管理補貼資金。
(六)負責農機抗災物質的儲備、申請、分配和管理;負責農機用油的需求預測、供應分配,協調落實油料優惠政策,監督管理油料市場。
(七)負責農機產品經營、農機維修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機技術、農機交易市場建設。
(八)負責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的培訓、考試或考核。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農業機械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指導全縣農機化宣傳工作,調查了解全縣農機化工作動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機化法規、政策;負責農機化有關事項的調查研究和綜合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負責局長辦公會議記錄並整理歸檔;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訪、保密、督辦、統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農機志編纂工作。
(二)人事科。
協助局黨組抓好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辦理幹部任免、黨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技術職稱和技術評審申報工作;組織本系統幹部職工業務培訓、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職工人事檔案、技術檔案管理;監督檢查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負責老幹部、工會、共青團、婦女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黨組會議記錄並整理歸檔。
(三)產業發展科。
組織擬訂全縣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監督基建費、事業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安排管理各類農機化資金,指導全縣農機化財務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農機化經濟調節政策和措施;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系統職工養老保險金的申報、繳納和機關日常財務、行政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
(四)監督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農機化產業政策;引導農業機械、畜牧機械、水產機械和植保機械產品結構調整;發展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規範農機跨區作業行為,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組織農機項目申報、管理、實施;負責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範、教育、培訓與推廣普及;負責農機使用管理,擬訂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的培訓、考試或考核;負責農機抗災物質的儲備、申請、分配和管理;負責農機用油、救災用油的需求預測、供應分配,協調落實油料優惠政策,監督管理油料市場;負責農機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相關資質的認證管理;負責農機產品經營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機技術、農機交易市場建設;負責統計各類農機裝備,並提供統計信息;承擔本單位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
負責農機化科研成果和推廣,組織指導農機產品適應性試驗和協調評估、推廣鑑定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農業機械管理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辦公室主任1名,科長4名。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