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綜合信息系統規範

公安綜合信息系統規範

《公安綜合信息系統規範 第2部分:Web頁面設計規範(GA 417.2-2003)》的全部內容為強制性。GA 417《公安綜合信息系統規範》分為3個部分:第1部分:共享數據項集;第2部分:Web頁面設計規範;第3部分:跨地區查詢接口規範。本部分為GA 417的第2部分。本部分由公安部信息通信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基本介紹

  • 書名:公安綜合信息系統規範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出版日期:2003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7658
  • 外文名:Public Security Integrated Information System Specification-Part 2:Web Page Design Specification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公安綜合信息系統規範 第2部分:Web頁面設計規範(GA 417.2-2003)》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1範圍
本部分規定了公安綜合信息查詢系統的Web頁面設計規範。
本部分適用於公安綜合信息系統查詢頁面的設計與使用。
2Web頁面設計規範
2.1主頁設計規範
在綜合信息系統的Web查詢主頁主要包含以下幾個功能域。
a)主題域:在頁面的上方分為大標題、小標題。大標題按人、案、物、機構、地點五要素分類,小標題按各要素下對應的業務數據種類分類。
b)導航域:在頁面的左側,幫助用戶進入其他的連結,如:其他地市綜合信息系統。
c)功能域:在頁面的正中。如:進入綜合信息系統的查詢條件錄入,結果顯示等。
d)附加域:在頁面的底部,提供其他信息,如:計數器、版權資訊、日期時間等。
2.2查詢條件頁面
a)查詢條件輸入應支持模糊查詢;
b)數據查詢各條件之間是“與”的關係;
c)特殊查詢條件的輸入格式應提供文字說明,如輸入日期型條件時,應提示輸入格式為“YYYYMMDD"。
2.3查詢結果簡要信息頁面
a)符合條件的記錄按頁顯示,每頁最多顯示20條記錄,每行顯示一條記錄的簡要信息;
b)每條記錄都應提供連結用以直接查詢此記錄的詳細信息;
c)本頁面不顯示圖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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