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執法辦案常用手冊(第十一版)》是2018年12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
基本介紹
- 書名:公安民警執法辦案常用手冊(第十一版)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12月
- 定價:55 元
- 開本:64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2718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第十一版重要修訂提示:
一是在第十版的基礎上新增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新頒布的重要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入推進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申請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枝、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批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利用網路雲盤製作、複製、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牟利行為定罪量刑問題的批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二是收錄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證人保護工作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公安機關網際網路安全監督檢查規定》,以及新修訂的《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國家賠償案件程式規定》等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規定。
三是對本書收錄的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解釋進行了全面清理,刪除了廢止的檔案。
四是部分檔案未被明文廢止,依然在執法實踐中發揮作用,本書仍予以保留。在使用時需要注意有關條款中所引檔案的條文序號為修訂前檔案的條文序號,請注意對照修訂後的相應條文;內容有衝突的,以修訂後的檔案為準。
本書的修訂,保持了本書實用性強的特點,仍選取基層所、隊民警在執法辦案中常用、基本的法律、法規、解釋、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加大具體執法行為操作性規範的比重,增加了一些公安民警應知應會的常用法規和規範,以使本書更貼近辦案實踐。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創建於1989年6月,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標準文本的專業出版機構,也是中國的法律專業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務提供商之一。中國法制出版社成立二十多年來,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出版方針,秉承“夯實基礎、勵磨精品、創博雙效、服務法治”的經營理念,堅持為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務,為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服務,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服務,為實現國家“五位一體”建設服務,為積累和傳播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服務。中國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書品種1000種左右,涵蓋法律法規、法律工具書、法律基礎知識讀物、法律考試、法律實務及案例、法律學術、法律教材教輔、社科經管等領域。
圖書目錄
刑事執法辦案規範
一、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
(2017年11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1-)
(2018年10月26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1-)
(1998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1-)
(2002年4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1-)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1-)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1-)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1-)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解釋(1-)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解釋(1-)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解釋(1-)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解釋(1-)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的解釋(1-)
(2014年4月24日)
二.相關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1-)
(1997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1-)
(2002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二)(1-)
(2003年8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1-)
(2007年10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四)(1-)
(2009年10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1-)
(2011年4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1-)
(2015年10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1-)
(2014年3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製毒物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1-)
(2009年6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鄰氯苯基環戊酮等三種製毒物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數量標準的通知(1-)
(2014年9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規範毒品名稱表述若干問題的意見(1-)
(2014年8月20日)
……
三、執法規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1-)
(2012年12月13日)
公安機關適用刑事羈押期限規定(1-)
(2006年1月27日)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1-)
(2005年12月27日)
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1-)
(2015年10月22日)
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工作規定(1-)
(2014年9月5日)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證人保護工作規定(1-)
(2017年1月23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1-)
(2017年11月24日)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若干經濟犯罪案件如何統計涉案總價值、挽回經濟損失數額的批覆(1-)
(2008年11月5日)
公安部關於刑事拘留時間可否折抵行政拘留時間問題的批覆(1-)
(2004年3月4日)
公安機關繳獲毒品管理規定(1-)
(2016年5月19日)
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1-)
(2017年12月28日)
公安機關網際網路安全監督檢查規定(1-)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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