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度違詔案

公孫度違詔案,此案發生於西漢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孫度違詔案
  • 出處:《漢書·外戚恩澤侯表》
  • 涉及人物:公孫度
  • 發生時間:西漢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
案件經過
西漢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朝廷下詔書徵召鉅野縣令史成赴京師長安,而他的上級山陽太守、平津侯公孫度卻違抗詔令,不允許他前往,因此被逮捕論罪,罰做完城旦(服四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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