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再生

公司法的再生

《公司法的再生》是202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林少偉、李詩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司法的再生
  • 作者:林少偉、李詩鴻
  • 出版時間:2024年2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79764
  • 裝幀:精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該書選擇了美國近幾年能體現公司法前沿研究的相關論文,集合出版,並命名為《公司法的重生》,主要包含以下內容及觀點:
(1)傳統公司法的代理成本應當予以重新檢討,並提出新的代理成本,即被代理人成本,以此重塑公司法與公司治理的新理論;
(2)提出公司法在美國公司治理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正因如此,作為公司註冊的主要地區,德拉瓦州及其法院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中占據核心地位,極具影響。然而時過境遷,昔日光景不再,因為股票市場組成從零售散戶到機構投資者的轉型,導致對公司的監管權從法院轉向市場,因此,正如德拉瓦州法院的衰落所表明,公司法地位旁落,基本上形同具文,公司法已逐漸走向衰亡。
(3)提出公司控制權的全新理論,對公司所有權結構作出新闡釋並挑戰一種盛行模型——控股股東實質為投機主義者,以犧牲少數股東利益為代價謀取私人收益。
(4)梳理董事會的歷史和政治淵源,通過考察歷史資料,考察選舉產生的董事會如何以及為何成為公認的公司治理模式。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公司組織的生成邏輯
公司形式的歷史反思:與信託的比較 [美]約翰·莫雷
 引 言
 一、商業信託概述
  (一)中世紀起源
  (二)信託財產的法律保護
  (三)機制
 二、信託在商業領域套用概況
  (一)18世紀英國商業信託的崛起
  (二)19世紀商業信託的監管和擴張
  (三)商業信託在美國的興盛
 三、信託和公司形式的特徵
  (一)實體保護與資本鎖定
  (二)股東和受託人的有限責任
  (三)訴訟中的法律人格
  (四)流通股
  (五)信義權
 結 論
公司董事會的歷史和政治淵源 [美]富蘭克林·格夫茲
 引 言
 一、公司董事會當前的難題
  (一)以董事會為中心的公司治理模式
  (二)以董事會為中心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合理性
  (三)以董事會為中心的公司治理模式與現實之間的分歧
 二、公司董事會的歷史根源
  (一)美國公司立法
  (二)英國先例
  (三)歐洲大陸先例
 三、公司董事會的概念起源
  (一)議會大會
  (二)市鎮議會
  (三)行會
  (四)教會公會議
 總結:公司董事會的宗旨
第二章 公司法的基礎規則
資本鎖定:19世紀公司法為企業組織者實現了什麼? [美]瑪格麗特·M.布萊爾 
 引 言
 一、組織團隊生產
  (一)團隊生產問題
  (二)個人獨資企業
  (三)合夥企業
 二、合股公司和公司
 三、公司法的獨特貢獻
  (一)作為獨立實體的公司
  (二)為更多目的授予公司地位
  (三)法律下的“資產分割”
  (四)董事會及限制股東控制公司
  (五)什麼是有限責任
 四、組織資本的建構
  (一)為什麼辛格公司必須註冊為公司
  (二)公司註冊設立是否真的必要
 結論和經驗教訓
公司控制權與特質願景 [美]佐哈·戈申 阿瑟夫·哈姆達尼 
 引 言
 一、現有解釋及其局限
  (一)少數股東剝削說
  (二)最優獎勵說
 二、公司控制權理論
  (一)特質願景、代理成本與控制權
  (二)控制權與現金流權
 三、集中所有權結構的再探討
  (一)公司所有權結構新理論
  (二)集中所有權
 四、公司法:控制人權利及少數股東保護
  (一)少數股東保護與控制人權利之間的權衡
  (二)控制人權利
  (三)少數股東權利
  (四)疑難案例
 結 論
第三章 公司法的理論幻象
公司治理與代理崇拜 [美]J.B.希頓 
 引 言
 一、法律與經濟現實
  (一)所有權與所有權的分離
  (二)公司法(幾乎沒有隱藏)的指令
 二、公司治理的代理成本
  (一)公司研究中代理的起源
  (二)詹森-梅克林模型
  (三)代理理論的慰藉
 三、代理理論的虛假之神
  (一)公司法中最重要(但被忽視)的作用
  (二)激烈競爭的小事
 四、前進之路
 結 論
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中的現實與幻象 [美]麥可·克勞斯納 
 引 言
 一、IPO階段的締約
  (一)IPO章程和收購防禦
  (二)創新、多樣化章程和“普適性”章程
 二、公司法供給方面的州際競爭
 三、公司上市後的治理調整:後IPO階段
  (一)2世紀8年代中期到21世紀初期的公司治理
  (二)21世紀前十年以來的公司治理
 四、簡要的概述:對反收購和治理指數持續的錯誤理解
  (一)對管理層壁壘沒有任何影響的要素
  (二)對存在有效交錯董事會的公司毫無影響的要素
  (三)僅在有限情況下產生影響的要素
  (四)公司治理中與董事壁壘無關並且肯定對公司治理有效的要素
  (五)在其他研究中套用治理指數
 解釋、影響與結論
第四章 公司法的歷史終結
契約論的終結:行為經濟學與公司法 [美]肯特·格林菲爾德 
 引 言
 一、公司法契約論中的選擇與自願
  (一)司法順從
  (二)學理支持
 二、公司治理從自由主義到不可知論
 三、行為主義與董事會構成
 結 論
公司法的死亡 [美]佐哈·戈申 莎倫·漢內斯 
 引 言
 一、德拉瓦州法院的衰落
  (一)德拉瓦州法院作為公司衝突的裁決者
  (二)德拉瓦州法院角色的變化
 二、法院在公司糾紛解決中作用的理論
  (一)法院在公司不完全契約中的作用
  (二)代理成本、被代理人成本和裁判成本
 三、德拉瓦州的套用與啟示
  (一)德拉瓦州法院衰落理論的套用
  (二)德拉瓦州在公司法與公司治理中的走向
 結 論
第五章 公司法的功能重生
被代理人成本:公司法與公司治理的新理論 [美]佐哈·戈申 查理德·斯奎爾 
 引 言
 一、代理成本理論的局限性
  (一)詹森-梅克林模型及其延伸
  (二)代理成本理論的缺陷
 二、被代理人成本理論
  (一)能力成本
  (二)能力提升的授權副產品:衝突成本
  (三)合成:控制成本矩陣
  (四)被代理人成本和代理成本之間的權衡
  (五)授權機制
  (六)理解治理結構頻譜:授權和問責
  (七)頻譜上的治理結構
 三、被代理人成本理論與代理成本理論:啟發
  (一)實證預測
  (二)對立法者的啟發
 結 論
第三條道路:超越股東或董事至上 [美]肯特·格林菲爾德 
 引 言
 一、智識激盪的時刻
  (一)回顧
  (二)當下
 二、變革的思路
  (一)觀念上的轉變
  (二)具體的監管改革措施
 三、變革的收益
  (一)對抗不平等的有效工具
  (二)藉助多元主義更好地作出決策
  (三)選擇長期而非短期主義
 四、對反對意見的回應
  (一)“二主”之爭
  (二)競爭力
 結 論
譯後記一
譯後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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