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承銷資格是承銷公司債券機構依法應擁有的承銷資格。在實行銀行業與證券業分業管理的國家中,公司債只能由具有證券經營資格的機構承銷,商業銀行類的機構不能承銷公司債。在中國,具有證券經營資格的機構主要是專業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司債承銷資格
- 出處:《金融大辭典》
公司債承銷資格是承銷公司債券機構依法應擁有的承銷資格。在實行銀行業與證券業分業管理的國家中,公司債只能由具有證券經營資格的機構承銷,商業銀行類的機構不能承銷公司債。在中國,具有證券經營資格的機構主要是專業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機構。
公司債承銷資格是承銷公司債券機構依法應擁有的承銷資格。在實行銀行業與證券業分業管理的國家中,公司債只能由具有證券經營資格的機構承銷,商業銀行類的機構不能承銷公司債。在中國,具有證券經營資格的機構主要是專業證券公司、信託投...
第七條 發行人、承銷機構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在發行定價和配售過程中,不得有違反公平競爭、進行利益輸送、直接或間接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及其他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第八條 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債券發行的註冊,證券交易所對公司債券發行出具的審核...
受託管理人應當勤勉盡責,公正履行受託管理職責,不得損害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第二章 受託管理人資格 第七條 受託管理人應當為協會會員。以下機構可以擔任受託管理人:(一)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二)其他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企業債券的管理,引導資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會閒散資金,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境內發行的債券。但是,金融債券和外幣債券...
中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境內發行的債券”,“除前款規定的企業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企業債券”。中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
一是規定承銷機構在公司債券承銷各環節均不得承諾發行價格或利率,不得將價格或利率與承銷費用直接掛鈎。二是根據《管理辦法》及協會相關自律規則的有關要求,明確承銷機構在確定承銷費用時,應當綜合評估項目執行成本與風險責任,嚴格執行...
對於承擔著債券發行業務的券商,可實行受託特許制,對具有債券承銷資格的券商採取受託資格申請特許的辦法,賦予其公司債信託受託人的資格。儘快出台《公司債信託法》及其相關實施細則,確立公司債信託的法律地位,落實公司債信託實施的具體細節...
公司債承銷方式是承銷商接受發行公司委託進行公司債承銷的方式。主要有: ①代銷。即承銷商接受發行公司委託代理髮售公司債,在規定期限內未發售完的公司債,承銷商可以退還給公司債發行人,承銷商僅按其發售的數量獲得規定的代理手續費。...
湖北省財政廳根據市場環境和湖北省政府債券公開發行任務等,確定承銷團成員和主承銷商、副主承銷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承銷團成員,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具有政府債券承銷業務資格,並符合本辦法第八條所列資格條件,承擔湖北省政府...
內蒙古自治區承銷團規模不超過30家,其中主承銷商原則上不超過5家。第六條承銷團成員按年度實行增補退出制,主承銷商根據自治區政府債券承銷情況進行調整。第二章資格條件 第七條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在...
(七)承銷協定、承銷團協定;(八)次級債券信用評級報告及跟蹤評級安排的說明;(九)發行人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第十二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自受理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債券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對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債券進行資...
第十條 各地組建一般債券承銷團,承銷團成員應當是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具有債券承銷業務資格,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或者淨資本狀況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第十一條 地方政府財政部門與一般債券承銷商簽署債券承銷協定,明確雙方權利和...
公司債承銷協定書是公司債承銷契約。即發行公司與承購商之間簽署的委託承銷公司債券並具有法律效力的協定。它是承銷公司債券的主要檔案之一。載明內容 一般應載明如下內容: ①契約當事人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②發行方式和承銷方式; ...
第十二條 各地組建專項債券承銷團,承銷團成員應當是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具有債券承銷業務資格,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或者淨資本狀況等指標達到監管標準。第十三條 地方政府財政部門與專項債券承銷商簽署債券承銷協定,明確雙方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