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門決策

公共部門決策就是指國家、行政管理機構和非營利組織在處理行政事務和社會事務時,為了達到某種組織管理的目的,運用多方面的知識,確定多種可供選擇的行動方案並從中選取一種最佳方案,以付諸實踐的管理行為過程。公共部門決策包括國家經濟、安全、環境保護、教育文化、社會就業、公共福利及其他社會事務等方方面面。[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部門決策
  • 關於公共部門:是指國家、行政管理機構等
  • 目的:為了達到某種組織管理
  • 包括:國家經濟、安全、環境保護等
公共部門決策的特點,公共部門決策在公共管理中的意義,

公共部門決策的特點

公共部門決策具有一般管理決策的共同特點,諸如針對組織管理中的特定問題而作出決策,對提交的若干方案進行比較後進行選擇,對組織未來行動面臨的各種環境作出預測,決策做出後要付諸實踐等。但公共部門決策還有自己特殊的特點,這是由公共部門決策的特殊性決定的。歸納起來,公共部門決策自身的特點有如下幾個方面:
1、決策主體的公共性
公共部門和其他部門為什麼有區別,主要是由於公共部門行使的責任和行為都代表公共利益,這樣就決定公共部門主體的公共性。
2、決策內容的社會性
公共部門決策內容主要是組織內部的行政事務以及與社會生活相關的公共行政事務。因此,公共部門決策內容非常繁雜,牽涉到社會事務的方方面面。
3、決策收益的公益性
公共部門的管理決策收益是公共利益最大化,即以實現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再分配為主要任務。公共部門的日常開支由財政稅收來支付,公共部門自然就要為公眾謀取公共利益,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而衡量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關鍵標準,是社會收益、國家收益而不是經濟收益是否最大。政府公共部門不該苛求在經濟上有所收益,而是要保證社會收益的最大化。
4、決策依據的法規性
公共部門決策必須與法律法規相符,不能超出法律法規的界限。公共部門的決策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檔案和相關的法規,具有國家強制力的特點,對社會有極大的影響,因此,確保其合法性就顯得非常重要。如果某項決策的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的精神,那么這項決策的合法性就不存在。在強調依法治國的社會環境下,公共部門決策更應突出其合法性的重要性。
5、決策方式的民主化
由於決策主體的公共性、決策內容的社會性以及決策收益的公益性,因此民主決策和公眾參與是公共部門決策方式的基本特點。公共部門在進行決策時必須建立真正的民主決策機制,激勵公民充分參與決策過程,廣泛聽取公民的意見,最大限度地實現決策方式的民主化。

公共部門決策在公共管理中的意義

公共部門決策是公共部門管理的關鍵環節。公共部門決策正確與否,關係到公共部門管理的成敗,關係到公共部門及其公共事業的成敗。公共部門決策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異常重要的意義和地位。
1、公共部門決策是公共部門運作的中心環節
公共部門決策貫穿於公共部門管理與運作的各環節。公共部門中的各項職能,都以公共部門決策為基礎,為實現決策目標服務;各項職能自身也有各自的決策,以決定所要採取的行動。它對公共部門管理的其他環節如計畫、執行、控制、溝通和協調等都會產生方向性的決定影響。如果公共部門決策出現偏差,公共部門管理的其他環節都將在錯誤的方向上進行,公共部門的目標就不能達到。
2、公共部門決策為公共部門管理提供了行動的依據
公共部門決策作為公共部門運作的中心環節為整個公共部門管理行為提供了合理的行動計畫和方案,這使公共部門管理行為有了行動的依據。
3、公共部門決策的優劣體現著公共部門管理能力的高低
公共部門的決策能力是公共部門領導者綜合能力的重要表現。一項決策的做出,需要收集有用信息、制定備擇方案、根據現實因素權衡各備擇方案並選擇最終方案,最後是實施方案並針對反饋信息再進一步調整或修正方案。在決策制定的每一步驟中,都能體現公共部門管理能力的高低。而公共部門的領導者,在指導制定決策與選擇最終方案的過程中,其能力都能得到充分運用。通過公共部門決策這一綜合形式,公共部門組織管理能力的高低可以得到檢驗。
4、公共部門決策是關係重大的公共管理行為
公共部門決策過程是耗費社會資源的過程,並且決策方案的最終確定與實施會對社會不同層面產生效果不同的影響。一般而言,公共部門組織決策的效果不能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即在不損害全部人利益的前提下,至少增進一個人的利益。公共部門決策如果能有效促進多數人或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同時只對少數人的利益有輕微損害,則是非常合理的。合理的公共部門決策給社會帶來良好的社會收益,而不合理的公共部門決策輕則只是收益甚微,重則會浪費社會資源,給社會帶來巨大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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