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

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

《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是2020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規定了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立的原則和要求、機構和職責、程式、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訓、風險點識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持續改進、體系融合要素的核心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深圳市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以及對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的諮詢、服務、評審、管理和規劃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
  • 外文名:General Rules for Double Prevention Mechanism in Bus Operating Enterprises
  • 標準號:DB4403/T 47-2020
  • 發布日期:2020-04-07
  • 實施日期:2020-05-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R8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220
  • 技術歸口: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2018年7月深圳市發布了《深圳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2019年1月深圳市發布了《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通則》,明確了企業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創建的基本原則、工作程式和目標及核心要求等。然而,截止2019年,關於道路交通企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工作方法尚無可參考的技術標準。公共運輸企業普遍存在行業風險高、一線人員風險意識淡薄、對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等缺少標準,編制指南能夠彌補這些不足。

編制進程

  • 前期準備
2019年1—2月,標準編制組開展了前期資料收集與研究工作,結合國家標準、中國國內各地地方標準和深圳市地方標準,詳細探討公共運輸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技術要點,為該標準的編制打下了良好的理論基礎。
  • 標準立項
2019年2—3月,標準編制組討論並確定了標準的適用範圍、原則和要求、機構和職責、程式制度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技術要求以及內容框架等關鍵性技術內容,編寫了深圳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提交至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5月順利通過立項。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腿宙民》(DB4403/T 47-2020)由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提出並歸口。
  • 成立標準編制組
2019年6月,深圳巴士集團聯合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成立了標準編制組,並召開第一次標準討論會,再結合相關戲料設標準和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公共運輸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技術要點內容。
  • 標準草案編制
2019年6—7月,編制組提出了標準基本框架,並形成了凶尋章標準初稿。編制組多次召開專題討論會,對標準內容進行了論證,確定標準的關鍵指標和技術要求,形成徵求意見稿。
  • 標準研討修改
2019年戒院拳8月,深圳巴士集團聯合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等參編單位召開標準研討會,會上針對標準的範圍、術語和定義、機構和職責、程式制度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技術要求及相關技術條款進行了詳細討論,並根據會上達成的意見進行修改與完善。
  • 徵求意見稿
2019年9月,深圳巴士集團聯合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等參編單位,邀請深圳市內外交通運輸行業元跨艱盛、純電動公交運營企業以及高校等相關專家進行徵求意見,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0年4月7日,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5月1日,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深圳巴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品牌建設促進中心、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高波、楊志花、李冠標、孫瑩瑩、焦志敏、賈艷麗、呂飛、周鵬、楊寓涵、譚韻、趙雲龍、吳萍、王麗麗、顏方沁、李霄霞。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原則和要求
1
5 機構和職責
2
6 程式
2
7 制度化管理
3
8 教育培訓
4
9 風險點識別
5
10 危險源辨識
5
11 風險評價
6
12 風險分級管控
7
13 隱患排查治理
8
14 持續改進
9
15 體系融合
10
附錄A(資料性附錄)作業條件風險程度評價法(LEC)
11
附錄B(資料性附錄)風險清單示例參考文獻
14
參考文獻
1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規定了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立的原則和要求、機構和職責、程式、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訓、風險點識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持續改進、體系融合要素的核心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深圳市公共汽車運營企業全符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以及對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的諮詢、服務、評審、管理和規劃等。

引用檔案

GB 2894 安全標誌及其使姜妹求屑用導則
GB 6441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T 13861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 18218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T 23694 風險管理—術語
GB/T 27921 風險管理—風險評估技術
GB/T 28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GB/T 33000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DB4403/T 5 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通則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的制定,是針對深圳市公交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從機構、程式、管理和技術層面為運營組織提供指導,有利於提高運營組織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能力,確保市民安全綠色出行,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
  • 發布實施
2020年4月7日,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5月1日,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深圳巴士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品牌建設促進中心、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高波、楊志花、李冠標、孫瑩瑩、焦志敏、賈艷麗、呂飛、周鵬、楊寓涵、譚韻、趙雲龍、吳萍、王麗麗、顏方沁、李霄霞。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原則和要求
1
5 機構和職責
2
6 程式
2
7 制度化管理
3
8 教育培訓
4
9 風險點識別
5
10 危險源辨識
5
11 風險評價
6
12 風險分級管控
7
13 隱患排查治理
8
14 持續改進
9
15 體系融合
10
附錄A(資料性附錄)作業條件風險程度評價法(LEC)
11
附錄B(資料性附錄)風險清單示例參考文獻
14
參考文獻
1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規定了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立的原則和要求、機構和職責、程式、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訓、風險點識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持續改進、體系融合要素的核心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深圳市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以及對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的諮詢、服務、評審、管理和規劃等。

引用檔案

GB 2894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 6441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T 13861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 18218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T 23694 風險管理—術語
GB/T 27921 風險管理—風險評估技術
GB/T 28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GB/T 33000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DB4403/T 5 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通則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運營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南》(DB4403/T 47-2020)的制定,是針對深圳市公交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從機構、程式、管理和技術層面為運營組織提供指導,有利於提高運營組織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能力,確保市民安全綠色出行,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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