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車等級評定工作規範(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汽車等級
公共汽車等級評定工作規範(試行)
一、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分會作為公共汽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工作的技術支持單位,主要從事以下工作:
1.接受交通運輸部委託,負責受理國產或進口公共汽車等級評定的申請、技術審查、現場查看和實測工作,並將初評結果報交通運輸部。
2.做好參評車輛相關技術參數、裝備配置的資料備案工作。
3.準確及時向社會發布公共汽車評定類型和等級的信息。
4.做好《公共汽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888-2014標準實施中的相關技術服務工作。
二、公共汽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工作應當遵循客車生產企業自願申報的原則,同一車型不得重複申報不同等級。
三、申請進行等級評定的公共汽車應是已列入工信部核准的汽車產品公告的產品,進口公共汽車的生產企業或其代理商申請等級評定的,參照本通知執行。進入公共運輸運輸市場的公共汽車應至少滿足JT/T888-2014標準中普通級的相關要求,普通級公共汽車可以不申請等級評定。
四、凡已經在《公共汽車評定表》中發布的車型,實際投入使用的公共汽車達不到《公共汽車評定表》確定的技術參數和裝備配置要求的,如公交營運單位同意降級,按照其實際技術參數和裝備配置情況,核定車型等級,並將該車型實際核准的技術參數、裝備配置以及評定等級情況報客車學會備案。
五、客車生產企業申請評定公共汽車等級的,應在公共汽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同時提供以下書面材料申請審核:
1.評級申請表(見附表1);
2.公共汽車主要配置匯總表(見附表2);
3.申報車型定型的試驗報告複印件<附有正右、正左側彩色產品照片2張>;
4.公告頁;
5.產品質量保證書;
6.其他相關資料。
六、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分會在收到客車生產企業的公共汽車評級申請後,應通過公共汽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管理系統對申報資料是否齊全有效進行審核,申請檔案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評定條件的,應在3日內通知客車生產企業。申請檔案符合要求的,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分會在經交通運輸部同意後,在30日內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查看和實測。如果現場查看和實測的結果與客車生產企業所提交的申請檔案不符,以實測結果為準,並以書面檔案通知申請企業。
七、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分會根據網上審核情況及實車核測結果,提出初評意見報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核准同意後,以《公共汽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表》對外發布。對不符合條件未通過初評的,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分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企業。
八、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學會組織的現場查看和實測專家應當具備汽車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人數不得少於3人。
專家組組成人員除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分會專家外,還應包括客車生產企業所在轄區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或其所屬的公共運輸管理機構的專家。
九、現場查看和實測工作應當按照部頒有關技術標準執行。
十、負責公共汽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工作的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公共運輸管理機構和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分會的工作人員應當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單位應當追究相應的行政責任;觸犯法律的,應當依法承當法律責任。
評審專家在評定工作中,應當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徇私舞弊、不能秉公辦事,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外,在5年內不得作為評審專家參與公共汽車等級評定工作。
十一、客車生產廠家對評定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交通運輸部申請覆核。有關部門收到客車生產廠家的覆核申請後,應當在30日內另行組織專家進行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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