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持戶口薄可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基本介紹
- 所屬部門:市公安局
- 聯繫電話:0434-6214000
- 監督電話:0434-8888012
- 承諾期限:30日
- 承諾類型:限時辦結件
- 辦理地點:市政府政務大廳戶籍視窗
- 服務對象:公民
- 法定期限:60日
收費依據,時限依據,審批程式,辦理流程,申報材料,受理條件,
收費依據
發改價格﹝2003﹞2322號、財綜﹝2004﹞8號
每證20元,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時限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八條。
審批程式
視窗審核→填表→照相→上傳。
辦理流程
1.受理
審核居民身份證。
時間:0.5天。
2.照片採集
為辦理身份證居民照相。
時間:0.5天。
3.上傳
負責向省廳上傳居民身份證信息待省廳制證中心制證。
時間:1天。
4.發證
待省廳制證後由戶政大隊負責到省廳領取已制完畢的居民身份證並分發。
時間:28天。
流程圖
申報材料
戶口簿。
受理條件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