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禁毒教育實施意見

全民禁毒教育實施意見,是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於2005年1月31日聯合發布的關於“全民禁毒教育”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民禁毒教育實施意見
  • 發文機構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
  • 發文時間:2005年1月31日
  • 發文字號:禁毒辦通[2005]5號
檔案發布,發文通知,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2005年1月31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印發《全民禁毒教育實施意見》。

發文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轉發國家禁毒委員會<2004-2008年禁毒工作規劃>的通知》(中發[2004]12號)精神,大力開展全民禁毒教育,特制定《全民禁毒教育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
廣泛深入地開展禁毒教育,提高全民禁毒意識和抵製毒品能力,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公安、教育、民政、司法、文化、廣播影視部門,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以及各級禁毒辦事機構在全民禁毒教育中擔負十分重要的職責,要結合當地實際,充分履行職責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作配合,切實抓好全民禁毒教育各項措施的落實,真正打一場禁毒人民戰爭。

檔案全文

全民禁毒教育實施意見
  廣泛深入地開展禁毒教育,提高全民禁毒意識和抵製毒品能力,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轉發國家禁毒委員會<2004-2008年禁毒工作規劃>的通知》(中發[2004]12號)精神,大力開展全民禁毒教育,特制定《全民禁毒教育實施意見》。
  一、明確全民禁毒教育的指導思想、對象和任務
  (一)全民禁毒教育的指導思想。
  開展全民禁毒教育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廣泛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遵循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理念和“面向全民、突出重點、常抓不懈、注重實效”的方針,堅持禁毒教育工作與毒品形勢的發展變化相適應,堅持普及教育與重點教育相結合,堅持禁毒教育與國民素質教育相互融合、相互促進,以提高全民禁毒意識和自覺抵製毒品的能力為核心,不斷增強禁毒教育的科學性、廣泛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在全社會倡導積極、健康的生活態度和生活方式,形成全民抵製毒品、參與禁毒的社會氛圍,最大限度地減少毒品需求和危害。
  (二)全民禁毒教育的對象。
  禁毒教育面向全體公民。重點對象是:
  1、青少年;
  2、有高危行為的人群;
  3、有吸毒行為的人員;
  4、毒品問題嚴重地區的居民和流動人口;
  5、公職人員。
  (三)全民禁毒教育的任務。
  全民禁毒教育的基本任務是介紹毒品形勢,普及禁毒知識,傳播禁毒觀念,宣傳禁毒法規,動員全民禁毒;其核心是增強全民禁毒意識,提高公民對毒品及其危害的認知能力和抵禦能力。對一般人群以普及知識為主,對高危人群以結合干預措施的宣傳教育為主。具體任務是:
  1、使公民能夠正確識別毒品,了解毒品的種類和特徵,認清吸食毒品的後果和危害,提高對毒品的認知能力;
  2、使公民了解毒品泛濫的規律和傳播條件,消除認識誤區,增強對毒品的警惕性,掌握禁毒的科學知識和預防毒品侵害的方法,養成和保持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對毒品的抵禦能力;
  3、使公民了解禁毒鬥爭的歷史和現狀,認清毒品泛濫的各種惡果,提高思想道德素質,不斷增強禁絕毒品、人人有責的社會責任感;
  4、使公民了解我國的禁毒立場、方針、政策和禁毒法律法規,做到知法守法,不吸毒、不販毒、不種毒、不製毒,增強同涉毒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積極性;
  5、使公民了解我國的禁毒業績,進而發揚禁毒傳統,樹立必勝信心,營造更加有利的禁毒氛圍。
  到2008年,城市禁毒教育面要達到90%,農村要達到70%。其中,各級各類學校要達到100%,流動人口等高危人群要達到80%,監獄、勞教所、強制戒毒所和自願戒毒醫療機構要達到100%。
  二、建立全民禁毒教育工作體系
  (四)建立分級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全民禁毒教育領導體系。
  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各級禁毒領導機構負責制定、部署全民禁毒教育的規劃,提出禁毒教育年度工作安排,組織、指導和推動禁毒教育工作和重大宣傳教育活動。國家禁毒委員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禁毒領導機構內均設立全民禁毒教育協調指導組,承辦具體工作。各地、市、州、盟禁毒領導機構內設立全民禁毒教育指導中心,負責落實上級禁毒領導機構的規劃和部署,安排和組織實施本地的禁毒教育工作。各級全民禁毒教育協調指導組和指導中心由禁毒領導機構的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參加協調指導組和指導中心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本地禁毒領導機構的部署,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堅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動全民禁毒教育工作。
  (五)建立全民禁毒教育專家組。
  國家禁毒委員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禁毒領導機構建立由教育、法律、傳媒、社會學、醫藥學、精神衛生學、心理學等方面專家組成的禁毒教育專家組。專家組負責研究全民禁毒教育工作面臨的重大問題,制定禁毒教育指導原則和規範,向禁毒領導機構提出建議,對全民禁毒教育教材、培訓方案和宣傳材料的編制進行指導和審核,參與對全民禁毒教育工作的評估。
  (六)建立全民禁毒教育工作隊伍。
  1、在各地、市、州、盟禁毒領導機構禁毒教育指導中心的組織指導下,以各禁毒成員單位中從事宣傳教育工作的專職人員為骨幹,組成從事禁毒教育的專門隊伍。這支隊伍按照禁毒工作的職責分工,分別按系統組織、推動禁毒教育工作。
  2、在各個街道、鄉鎮、學校、社區醫療機構和特殊場所(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等)內普遍設立禁毒教育輔導員,形成一支經過專門培訓的、遍布城鄉的禁毒教育輔導員隊伍。這支隊伍結合本職工作開展禁毒教育,提供諮詢服務。
  3、在全社會形成一支由社會工作者、傳媒工作者、醫藥衛生、心理諮詢工作者、禁毒志願者等自願從事禁毒教育的積極分子組成的義務性禁毒教育隊伍。這支隊伍在各級禁毒領導機構的指導下,堅持面向基層、服務基層,從事面向全民或特定對象的宣傳教育工作。各地要根據禁毒工作需要,建立不同規模的禁毒志願者組織,發展禁毒志願者隊伍,禁毒工作任務繁重地區要率先建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共青團中央從2005年開始,在全國招募禁毒志願者支持西部地區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三、開展針對性強、形式多樣、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動
  (七)開展旨在保護在校學生的“不讓毒品進校園”活動。
  各級教育行政、禁毒、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門和共青團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和《國家禁毒委、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團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的通知》(禁毒委發[2002]13號)精神,充分發揮學校禁毒教育的主陣地作用,在各級各類學校全面開展毒品預防專題教育。
  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學生的不同特點分階段開設禁毒課程,切實做到計畫、教學材料、課時、師資“四到位”。要在思想政治、生理衛生、生物、歷史等相關課程進行禁毒滲透教育,開展豐富多彩的禁毒宣傳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使廣大在校學生從小樹立“珍愛生命,拒絕毒品”意識,努力實現“學生不吸毒,校園無毒品”的目標。
  要建立、健全由教育、禁毒、醫藥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共青團組織等有關職能部門和學校負責人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推動針對在校學生的禁毒教育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督學的作用,將毒品預防教育納入督導內容,常抓不懈,嚴格考核,確保教學計畫的落實和教學質量的提高。
  (八)開展旨在保護青少年的“社區青少年遠離毒品”行動。
  各級共青團組織要按照團中央關於開展“社區青少年遠離毒品行動”的部署,充分發揮各級團組織的優勢,在廣大青少年中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寓教於樂的禁毒教育活動,使廣大青少年遠離毒品。要依託青少年法律學校、青年中心、進城務工青年培訓學校(站、點)、青少年維權服務站、青少年活動中心等陣地,切實加強對社區閒散青少年和進城務工青年的禁毒宣傳教育及生活技能訓練,增強青少年對毒品的防範意識。要大力發展禁毒志願者隊伍,形成一支活躍在社區,熱心從事禁毒教育和幫教工作的生力軍。
  (九)開展旨在保護家庭的“不讓毒品進我家”活動。
  各級婦聯組織要充分發揮聯繫千家萬戶的優勢,按照全國婦聯關於開展“不讓毒品進我家”活動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廣泛開展面向家庭的禁毒教育,構築“學校、家庭、社區”三位一體的禁毒教育模式,不斷深化“不讓毒品進我家”活動。要進一步擴大“百縣承諾行動”的覆蓋面,將承諾行動切實落實到社區和農村。要把存在毒品問題的社區和單親家庭、流動人口家庭、涉毒家庭作為工作重點,加大宣傳力度,完善幫教機制,積極創造條件,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要利用社區家長學校和親職教育指導中心等場所,舉辦有禁毒志願者、家長、戒毒專家和青少年參加的禁毒討論會和培訓班,協助家庭預防及克服家人濫用藥物的危機和困難,協助醫生做好藥物戒毒人員的治療工作,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禁毒教育觀念,提高家庭保護意識和防範毒品能力。
  綜合利用農村醫療衛生資源和基層宣傳網開展面向農民民眾的禁毒教育。要利用農貿集市、節日等機會,在民眾集中的地點開展禁毒宣傳活動。要支持並發揮區、縣級衛生機構的作用,指導和培訓鄉(鎮)、村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掌握禁毒知識,深入農村社區、家庭、學校,採用諮詢、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提供包括毒品預防教育在內的綜合性衛生服務。
  要鼓勵並引導宗教組織在禁毒宣傳教育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十)開展旨在保護職工和個體勞動者的禁毒教育。
  各級工會組織要按照全國總工會關於開展“職工拒絕毒品零計畫”活動的部署,大力推動面向企業、單位和廣大職工的禁毒宣傳教育,要將禁毒知識納入職工崗位培訓的重要內容,廣泛開展創建“無毒單位”活動。要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使廣大職工尤其是青年職工、臨時工和農民工增強禁毒意識,自覺抵製毒品,參與禁毒。要積極幫助吸毒職工和會員戒毒治療,重新回歸社會。
  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要在基層協會和廣大會員中開展形式多樣的禁毒宣傳教育活動,積極開展創建“無毒基層協會”活動。要配合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加強對文化娛樂服務業、計程車業等重點行業會員的禁毒教育和培訓。要在營業性娛樂服務場所公開張貼和放置禁毒宣傳品,加強警示作用。
  (十一)開展旨在預防無業人員和流動人口吸毒的普及教育。
  各級宣傳、公安、司法行政、衛生、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和工、青、婦等民眾組織,要把無業人員和流動人口作為教育重點,深入開展針對高危人群的禁毒教育,努力消除禁毒教育的盲區和死角。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要在車站、機場、碼頭等交通集散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上開展禁毒教育。要充分利用公共場所的廣告欄、宣傳欄(牌)及廣播、閉路電視等開展禁毒宣傳,要在公共場所擺放或張貼禁毒教育宣傳材料、禁毒標誌和警語。
  (十二)開展旨在幫助戒毒人員的心理、行為矯正教育。
  公安、司法行政、醫藥衛生、民政部門要在監獄、勞教所、戒毒所、拘留所和自願戒毒醫療機構等毒品受害者、毒品違法犯罪人員和高危人群集中的特殊場所開展禁毒、吸毒防治和預防愛滋病的教育。鼓勵戒毒成功人員結合個人經歷開展同伴教育。要對已經染毒的人群給予人文關懷,使他們認清擺脫毒品的正確途徑和方式,樹立回歸社會的信念。
  (十三)開展旨在預防販運、種植和製造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法制教育。
  人民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要深入開展販毒必懲的法制教育,以震懾犯罪、教育民眾、弘揚正氣。
  針對可能種植毒品原植物的個別地區,在播種期深入開展禁種宣傳,大造聲勢,增強民眾的禁種意識,防止罌粟種籽落地。對偏僻的山區、林區要組織力量進山入林宣傳到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防止複種。
  針對易製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用於製造毒品的情況,公安機關要會同商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運輸和使用單位為重點,向管理人員和職工宣傳加強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對禁毒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員工特別是重點崗位主管人員的禁毒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易製毒化學品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的自我約束能力和防範能力。
  (十四)以“6.26”國際禁毒日為重點,掀起面向全民、主題鮮明的禁毒宣傳教育高潮。
  國家禁毒委員會結合當年全國禁毒工作重點,參照聯合國確定的主題,每年年初公布當年禁毒宣傳主題和宣傳口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6.3”虎門銷煙紀念日至“6.26”國際禁毒日期間,組織開展主題突出、特色鮮明、聲勢大、效果好的集中宣傳教育活動,掀起禁毒宣傳教育高潮,使人民民眾普遍受到一次禁毒教育。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全民禁毒教育的保障措施
  (十五)切實加強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禁毒領導機構要將開展全民禁毒教育作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切實加以落實。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採取有力措施,推動全民禁毒教育工作的開展。要及時掌握禁毒教育工作情況,認真研究解決關係全民禁毒教育的重大問題。要注重整合社會資源,支持基層組織、社會團體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毒教育,把全民禁毒教育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無毒社區”、“無毒村”和創建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戶,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和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有機結合起來,真正把全民禁毒教育工作落實到基層,整體推進。要著重抓好全民禁毒教育責任制和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加強對毒品問題嚴重地區貫徹落實本意見情況的監督、檢查,並把貫徹落實情況作為綜合評定禁毒工作的一項重要指標。
  國家禁毒委員會將建立健全全民禁毒教育工作的監督考核制度,不定期對各地區、各部門的工作落實情況和實效進行督促檢查。
  (十六)保障禁毒教育經費的投入。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資金的禁毒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政府禁毒教育經費作為禁毒經費的一部分列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實行分級投入、分級管理制度。教育事業費中要適當考慮學校禁毒教育經費的支出。各地禁毒領導機構要切實加強禁毒教育經費的管理,專款專用,不斷提高使用效益,並積極爭取社會各界捐助和國際援助,拓寬籌資渠道。
  (十七)加強對禁毒教育專業人員的培訓。
  國家禁毒委員會鼓勵並保障從事禁毒教育工作的人員接受專業培訓,建立禁毒教育輔導員任職資格培訓、考核、認定製度,制定培訓大綱和考試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禁毒機構開辦禁毒教育培訓基地,對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授予禁毒教育輔導員資格證書。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禁毒師資和法制副校長的培訓,有計畫地推進教師毒品知識和毒品預防教育技巧的培訓工作,確保每個學校至少有一名教師兼職負責學校毒品預防教育。要逐步建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禁毒教師教育課程資源的共建共享機制,推進“全國教師教育網路聯盟計畫”的實施,利用現代遠程教育手段面向農村教師開展禁毒課程師資培訓。
  (十八)編輯出版禁毒教育的教材和宣傳品。
  在國家禁毒委員會禁毒教育協調指導組和專家諮詢組的組織下,統一規劃、編寫適應不同對象需要的禁毒教育材料,逐步形成科學、規範、適用的系列宣傳教育材料,包括《全民禁毒教育讀本》、《社區禁毒知識讀本》、《學生禁毒知識讀本》、《領導幹部禁毒知識讀本》、《禁毒志願者手冊》、《藥物濫用防治知識讀本》等。各地可根據本地的特點和需要,以科學性和本土化為原則,有計畫地編輯、製作禁毒書籍、掛圖、招貼畫、折頁、影視片、公益廣告等宣傳品,服務于禁毒宣傳教育工作。國家禁毒委員會將編輯出版《禁毒英雄譜》。各級禁毒領導機構要積極支持反映禁毒鬥爭歷程和英模事跡的各種作品的創作和出版發行。
  (十九)加快禁毒教育基地建設。
  各地要高度重視禁毒教育基地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加快建設步伐,堅持建立相對獨立、穩定的省級大型禁毒教育基地與依託現有民眾性活動場所建立市、縣級小型禁毒教育園地相結合,形成大小配套、層次分明、方便管理、服務民眾的禁毒教育基地(園地)網路。要充分利用當地禁毒工作的素材資料不斷充實、更新內容,把禁毒教育基地(園地)辦成介紹禁毒知識、展示禁毒成果、開展禁毒教育、實施禁毒培訓的課堂和禁毒志願者的活動場所。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等活動場所以及“青少年遠離毒品網”,面向青少年開展禁毒教育。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利用櫥窗、黑板報、廣播、閉路電視、校園網等開展禁毒教育。
  (二十)充分發揮大眾傳媒的優勢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各類大眾傳媒要把禁毒教育作為義不容辭的職責,把禁毒宣傳教育貫穿全年,使人民民眾能夠經常接受禁毒知識的薰陶和教育,鑄起抵禦毒品侵害的思想防線。中央和地方主要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站等要積極開展禁毒宣傳,定期播放或刊登禁毒公益廣告。進一步加強禁毒題材影視片、圖書和音像製品的管理和創作生產,積極開發和推廣適合青少年身心特點和認知規律的禁毒遊戲軟體產品。禁毒部門要加強與各種新聞媒體的配合和協作,共同推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宣傳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媒體禁毒宣傳工作的指導和督查。
  國家禁毒委員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禁毒領導機構要建立禁毒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發布禁毒新聞;組織出版禁毒年度報告,增加禁毒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禁毒教育網站和熱線,介紹禁毒形勢、宣傳禁毒工作、接受民眾諮詢、聽取民眾意見,擴大禁毒教育的覆蓋面。
  (二十一)加強禁毒教育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要擴大毒品預防教育領域國際及地區間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借鑑和吸收國外開展禁毒教育的理念、經驗和做法,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國際禁毒教育合作項目按計畫實施,進一步提高合作項目在國內轉化和套用的程度,以服務和改進國內的禁毒教育工作。
  (二十二)建立禁毒教育評估體系。
  國家禁毒委員會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各類人群行為干預效果評價指標體系和禁毒教育評估標準,建立禁毒教育績效評價、反饋機制。各地禁毒領導機構要按照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通過第三方定期開展評估工作,防止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要根據評估結果和變化情況,不斷改進工作,保證禁毒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要更新觀念,求真務實,不斷探索與當今社會和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教育途徑。要注重總結來自民眾的新鮮經驗,不斷提高開展全民禁毒教育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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