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縣統計局,是全椒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椒縣統計局
- 領導機構:全椒縣人民政府
- 局長:王健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統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定全縣統計發展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全縣統計工作;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普及,組織、監督、檢查全縣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方法制度的實施,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方法制度的行為,履行行政複議答覆和行政訴訟應訴職能。
(二)貫徹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執行國家統計標準,
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嚴格按照中省市統計方案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管各鎮(街道辦)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三大產業相關行業常規統計,健全“三新”統計調查體系,組織開展“三新”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專業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縣營商環境、人口、投入產出、縣域經濟監測等專項調查和規模以下工業及成本費用、服務業和限額以下貿易業等“四下”抽樣調查工作,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專業數據。
(五)組織開展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其他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普查資料,負責普查數據對外發布。
(六)組織各鎮(街道辦)、相關部門開展統計調查工作,綜合整理相關統計數據,建立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統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監督管理涉外統計調查活動;指導鎮(街道辦)和有關部門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負責統計業務培訓工作。
(九)負責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監管全縣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和調查單位入庫申報工作。
(十)承擔本行業領域的大數據採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草擬重要的統計檔案;負責機關事務、財務、後勤保障協調管理和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以及教育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局機關的國有資產。
(二)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股(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
監測預警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並提出諮詢建議;管理綜合性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負責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工作,組織編印統計月報,撰寫統計公報,組織編輯《統計年鑑》等重要資料;匯總整理並發布全縣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並開展分析研究;組織對各鎮、經濟開發區的首席統計員及統計員的考核管理工作;制定縣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承辦縣目標考核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事項。
組織實施工資統計、科技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全縣對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非公經濟核算;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三)工業和投資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規模以上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做好全縣小型工業企業抽樣調查和工業品價格調查等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統計數據;做好全市工業企業科技活動統計定期報表和年報工作;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相關統計分析。
(四)能源統計股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定期測算並發布全縣能源消費水平數據;組織實施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相關統計分析。
(五)服務業統計股(文化產業統計股)
負責建立並逐步完善服務業(文化產業)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體系,組織實施服務業(文化產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做好服務業統計監測和信息發布;研究制定服務業發展績效考核辦法,在做好服務業統計的基礎上,建立服務業考核制度;開展相關統計分析。
(六)農業統計股(貿易、外經統計股)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調查方法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完成國家和省、市統計局布置的各項調查任務;組織實施農村住戶、農作物產量、農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管理和調查;定期對鎮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及業務指導等;搞準、搞實各項統計數據,確保統計數據客觀公正反映我縣社會經濟實際發展變化情況。
負責全縣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對外經濟和旅遊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法制和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實施統計法律、法規;負責統計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統計違法案件;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事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擬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審核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管理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負責調查單位統計登記證的辦理、變更。
負責全縣統計人員的學歷教育和崗位專業知識培訓;組織實施全縣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考試和協助省局做好職稱評審工作。
下設機構
(一)普查中心
全椒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關於成立縣統計局普查中心的通知》全編字[2010]27號檔案,批准設定全椒縣統計局普查中心,核定事業編制2名,為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是:加強普查工作。
統計局普查中心主任按副科級配備。
(二)統計服務中心
全椒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關於成立縣統計局服務中心的通知》全編字[2012]9號檔案,批准設定全椒縣統計局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10名,為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是:加強鎮級統計工作。
現任領導
全椒縣統計局局長:梁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