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有效解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老大難”問題,深入推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根據《消防救援局關於進一步明確消防車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應急消〔2019〕334號)、《消防救援局關於組織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的通知》(應急消〔2019〕335號)要求,市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在全市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鹹寧市人民政府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群防群治的原則,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通過落實責任、嚴格執法、綜合治理、宣傳曝光等手段,集中治理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和其他妨礙消防車通行的消防違法行為。
二、工作職責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鹹寧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統籌、調度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組織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相關行業部門召開部署會,研究解決集中治理工作難題,推動工作責任落實。整治期間,各地選取一至兩個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場所開展集中執法行動。
(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社區(村組)乾群、格線員開展居民住宅小區、老舊居民區消防車道排查檢查,張貼集中治理通告。指導無物業管理的小區落實消防車道集中劃線管理。
(三)市委宣傳部要將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問題整治工作納入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內容,一併開展督辦、檢查。要組織新聞媒體對全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進行宣傳報導。
(四)市委政法委要發動基層格線員對所屬格線內消防車通道進行巡查檢查,及時規勸、糾正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行為。結合走訪入戶,開展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提升居民維護公共安全的意識。
(五)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委要將車輛違停占用、違章搭建構築物或者設定攤位、堵塞消防車通道作為執法重點,開展錯時制巡查,切實加強監管。
(六)市住建局要嚴格依據國家規範對建設工程消防車道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小區內部消防車道集中劃線管理,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引導規勸業主有序停車,清除違規設定的路障,確保消防車道暢通。按照《鹹寧市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要求,積極推進老舊小區通行和停車設施改造工作。
(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根據經濟社會和交通發展需要,科學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制定本市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的車位配建標準,並適時按照程式進行調整。加強對未按照規劃配建停車場或者配建停車場不達標行為的監督檢查,並依法進行查處。
(八)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商務局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養老福利機構、文博單位、賓館飯店、學校醫院、商貿市場等行業系統單位開展集中治理行動。
(九)市消防救援支隊要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協助相關行業部門做好集中治理工作,加強社會面消防宣傳教育。
三、工作步驟及措施
集中治理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員發動階段(即日起至2020年1月19日)。
1.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行動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落實措施要求。
2.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廣泛張貼《關於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的通告》(附屬檔案1),讓市民知曉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的範圍、內容,爭取民眾理解和支持,迅速掀起集中治理行動的熱潮。
(二)集中治理階段(2020年1月20日—2020年5月20日)。
1.集中劃線管理。各地、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建築的產權單位或管理使用單位,按照《消防車通道標識設定要求》(附屬檔案2),在消防車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兩側劃設醒目標誌標線,設定警示標識標牌,落實消防車通道維護管理職責,加強巡查檢查,及時發現並制止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全市大型商業綜合體要在1月24日前按標準落實劃線管理。
2.集中組織清理。各地、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重點清理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違章搭建構築物或者設定攤位,違法設定鐵樁、石墩、水泥墩、限高桿、架空管線等固定障礙物。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車輛、攤位,要督促社會單位當場清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勸導居民民眾當場自行挪移,清除障礙;對不能當場挪移的車輛、構築物和固定障礙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單位及時整改,確保暢通。
3.集中執法整治。有關執法部門要充分運用法律手段,對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依法實施警告、罰款處罰;對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強制清除或者拆除;對阻礙消防車執行任務的,要依法予以拘留。對拒不改正或多次違法停車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納入消防安全嚴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4.集中宣傳曝光。要以打通“生命通道”為主題,利用網路、媒體等平台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要組織力量深入社區、家庭開展面對面宣傳提示,引導居民增強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的意識。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結合典型案例以案說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剖析危害性和危險性,警示居民民眾自覺規範停放車輛,杜絕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
5.集中摸排演練。各級消防救援部門要對轄區高層建築、人員密集場所和住宅區、老舊居民區的消防車通道開展摸排,掌握情況,摸清底數。要為執勤中隊配備一批液壓移車器等器材設備,在出警滅火救援行動中視情使用,避免因消防車通道被占用、堵塞延誤滅火救援時機。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31日)。
各地、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與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同步推進。市政府將結合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對各地、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並將結果予以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政府成立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行動的統籌、調度。各地要比照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適時進行調度,確保集中治理行動落地見效。
(二)強化聯動,綜合治理。各地各部門要加強聯動,建立會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聯合查處、徵信管理等機制,形成治理合力。對發現的重要問題要同步抄送相關職能部門,壓實工作責任,跟蹤督促整改。
(三)總結推廣,健全機制。要邊治理邊總結,提煉經驗做法,積極推廣套用。要將集中治理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固化為制度成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各地各部門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實施方案要於2020年1月20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2—4月每月28日前報送工作小結,5月28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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