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課程案例分析教材·智慧財產權法案例分析

《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課程案例分析教材·智慧財產權法案例分析》是劉春田教授主編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妯教材、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智慧財產權法》(第三版)的配套教材。教材以近十幾年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的較為典型、並具有代表性或者具有爭議的案例為基礎,依據判決書,在對案件進行簡要而全面描述的前提下,依據法理、法律規定做出適當的分析評論,以幫助讀者理解智慧財產權法。司法既是一種認識活動,也是一種創造活動,這種活動的結果無一不受到司法人員知識水平和實踐能力的制約,因而無一例外是有局限的。同理,研究者對案件的評析也是有局限的,但是這種研究,可以結合司法判決為我們認識問題提供更多的維度,以便為後學者提供多元的視角,從而獲取相對全面、相對確定的知識。

基本介紹

  • 書名: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課程案例分析教材•智慧財產權法案例分析
  •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 頁數:281頁
  • 開本:16
  • 品牌:高等教育出版社
  • 作者:劉春田
  • 出版日期:2007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040218916, 704021891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課程案例分析教材·智慧財產權法案例分析》是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

圖書目錄

第一編 著作權法
第一章 著作權的對象
第二章 著作權的內容
第三章 著作權的主體
第四章 著作權的限制

第二編 專利法
第五章 專利權的對象
第六章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第七章 專利申請、審批制度
第八章 專利權的主體
第九章 專利權的內容及限制
第十章 專利權的保護

第三編 商標法
第十一章 商標權的取得
第十二章 代理與商標代理
第十三章 註冊商標與他人的正當使用
第十四章 特殊標誌的使用與保護
第十五章 商標權的保護

第四編 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反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十六章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和性質
第十七章 與商業表征有關的不正當競爭
第十八章 與智力成果有關的不正當競爭

第五編 智慧財產權國際公約和世界貿易組織的智慧財產權協定
第十九章 概述
第二十章 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

文摘

(三)被告是否取得原告廣告語的專有使用權 應徵的廣告語入選後,徵集者是否就當然取得了該廣告語的專有使用權?這是本案爭議的第三個焦點。從目前的實踐來,這類案件可能會產生兩種不同的結果:第一種結果,如果廣告語徵集者與應徵者達成著作權歸屬協定,既作品的著作權歸徵集者所有,則廣告徵集者也即委託契約的委託人取得廣告詞的包括精神權利和財產權利在內的完整著作權,自然也就享有對廣告詞的專有使用權。第二種結果,如果廣告語徵集者與應徵者未達成著作權歸屬協定,或沒有明確約定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則作品的著作權仍歸應徵者即委託契約的受託人所有。那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的規定:“按照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委託作品著作權屬於受託人的情形,委託人在約定的使用範圍內享有使用作品的權利;雙方沒有約定使用作品範圍的,委託人可以在委託創作的特定目的範圍內免費使用該作品。”如果想在委託創作特定目的外使用該作品就應當和受託人簽訂著作權許可使用契約。
具體到本案,原告和被告沒有就廣告詞的著作權歸屬做過約定,應屬於上述第二種情況。因此被告東方公司可以在委託創作的特定目的範圍內免費使用該作品。由於被告發起徵集廣告詞的目的在於宣傳公司。因此被告在支付給原告獎金後在廣播、電視、報刊、出租汽車、商品包袋等處使用該廣告語的行為可以認定為是宣傳公司,符合委託創作的目的,其可以免費使用原告創作的廣告語。因此原告向提出的法院,要求東方公司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l萬元的訴訟請求,法院沒有支持的做法是正確的。當然如果被告想在宣傳本公司的目的外使用原告創作的廣告語,如接受外地某公司的報價將廣告語使用該外地公司的宣傳用品上應當與原告簽訂著作權許可使用契約。該種契約包括這樣一些主要內容:許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許可使用的範圍、期間;付酬標準和辦法;違約責任等。因此,本案被告的“其以獎金形式支付報酬後使用原告創作的廣告語,是行使所有權的權能,並不構成對原告的侵權”的反駁意見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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