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國火災調查領域的標準化工作,規範火災調查的工作程式、技術內容,提高火災調查的技術水平,經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核定,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火災調查分技術委員會(Subcommittee 11 on Fire Investigation of National Technical Committee 113 on Fire Protection),於2008年10月13日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召開了成立大會。本屆委員會按照“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建工作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的精神,經過嚴格的組織程式,從全國一線消防部隊、相關科研所及院校中選擇了34名即懂火調工作,又懂標準化工作的技術人員作為本屆委員會委員。SC11成立後,將SC1和SC6兩個分技委曾經歸口管理的有關火災調查方面的標準集中統一管理。
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火災調查分技術委員會為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朱力平,副主任委員分別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副所長田亮、公安部消防局防火處高工王剛、廊坊武警學院火災物證鑑定中心主任胡建國、公安部瀋陽消防研究所所長助理趙長征。秘書長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災物證鑑定中心主任魯志寶,副秘書長分別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災物證鑑定中心副主任劉振剛、公安部瀋陽消防研究所火災物證鑑定中心副主任邸曼,秘書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災物證鑑定中心田桂花副研究員。
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火災調查分技術委員會分別於2008年10月和2009年5月,召開了兩次年會,審查了17個標準。
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火災調查分技術委員會工作內容:
1.組織提出本專業標準化技術工作的方針和技術措施的建議。
2.組織提出本專業制、修訂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建議。
3.組織、協調、落實本專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及與標準化有關的科學研究工作。
4.審查歸口的本專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送審稿,提出審查意見,並對標準涉及的技術問題負責;定期複審歸口的己發布的本專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提出修訂、補充、廢止或繼續執行的意見。
5.組織本專業技術標準的宣貫、解釋和意見收集,調查了解本專業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分析標準實施後的技術效果,及時向上級技術委員會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措施。
6.受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託,按照《消防國際標準化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承擔歸口國際標準草案和工作檔案的審查工作。
7.組織本專業標準化工作的宣傳普及、經驗交流和學術活動。開展本專業標準技術諮詢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標準化技術培訓工作,推薦本專業標準化成果獎勵項目。
8.承擔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