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和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和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

1958年6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和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58年06月29日
  • 實施時間:1958年06月29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為了適應目前全國工農業生產大躍進的情況,為了便於及時制定國民經濟計畫和國家預算,決定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一九五九年一月召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一九五八年十月底以前選出。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