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文號: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家主席胡錦濤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乾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特權與豁免公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