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俄蘇維埃第二次代表大會

全俄蘇維埃代表大會一般指本詞條

全俄蘇維埃第二次代表大會(Quan e suweiai dierci daib-iao dahui)是一次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俄蘇維埃第二次代表大會
  • 外文名:Quan e suweiai dierci daib-iao dahui
  • 代表:673名
  • 舉辦時間 : 1917年11月7日夜
(Quan e suweiai dierci daib-iao dahui) 1917年11月7日夜,正當起義部隊攻打冬宮時,全俄蘇維埃第二次代表大會在斯莫爾尼宮開幕。到會的有673名代表。其中布爾什維克390名,社會革命黨人160名(其中大多數是左派社會革命黨人)、孟什維克72人,其餘屬於各個小黨派或無黨派。會上,一部分孟什維克和右派社會革命黨人退出了大會。大會首先通過了列寧起草的《告工人、士兵和農民書》,宣告臨時政府已被推翻,全部政權一律轉歸蘇維埃。大會通過了列寧起草的《和平法令》和《土地法令》。《和平法令》強烈譴責帝國主義的戰爭罪行,建議一切交戰國立即停戰談判,簽訂公正民主的和約,實現不割地不賠款的和平;反對兼併和侵略別國領土,指出凡把一個弱小民族併入一個強大國家而沒有得到這個民族明確而自願的表示,都是兼併或侵占別國領土的行為;主張廢除秘密外交,宣布無條件地廢止俄國地主、資產階級政府從1917年2月到10月所締結的全部秘密條約;向英、法、德三國工人呼籲,號召他們把和平事業以及使被剝削勞動民眾擺脫一切奴役和一切剝削的事業有成效地進行到底。《土地法令》宣布廢除土地私有制,實行土地國有;無償沒收地主、皇室、寺院、教會的土地,連同耕畜、農具、莊園建築和一切附屬物,一律交給鄉土地委員會和縣農民代表蘇維埃支配;實行土地平均分配,根據各地條件,按勞動定額或消費定額把土地分配給勞動者。大會選舉產生了代表大會的常務機構——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由101人組成,其中布爾什維克62名,左派社會革命黨人29名,社會民主工黨——國際主義者6名,其他黨派4名。大會成立了第一屆蘇維埃政府——人民委員會,列寧當選為人民委員會主席。由於左派革命黨人拒絕參加政府,因此這屆政府全由布爾什維克組成。9日凌晨,代表大會勝利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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