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關於申報2015年度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的通知》是內蒙古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相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關於申報2015年度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見參考資料)
各盟市財政局,自治區有關部門:
為做好201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根據相關管理辦法,經研究,現將我們制定的《2015年度自治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申報書》印發給你們,並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式
盟市及盟市以下申報的項目,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盟市財政局對項目進行初審後上報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本級單位申報的項目,由主管部門集中審核同意後,向自治區財政廳申報;自治區本級無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可直接向自治區財政廳申報。
二、申報要求
2014-2015年度自治區已經支持過的科技重大專項、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項目和套用技術研發資金項目不得再行申報。
每個項目申報最高額度不超過200萬元,最低不低於50萬元。項目推薦部門要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負責。同時,所申報的項目還必須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1、申報單位要求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可單獨或聯合申報,實現產學研有機結合。
2、項目申報必須以課題研究內容為申請單元。聯合申請項目的申請各方須簽訂共同申請協定,明確規定各自所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實現責任和風險共擔、智慧財產權和利益共享。
3、申報單位需擁有相對穩定的技術隊伍,學科與梯隊結構合理;具有開展此項工作所必須的科研設施條件及運行管理經驗。
4、課題負責人須擁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擁有固定單位,從事相關研究或技術開發五年以上。所有課題申請人均不得參與兩項以上本項目的申報,只能主持申報一項本項目課題。
5 、各盟市項目限報不得超過五項,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不得超過兩項。
三、申報方式
項目實行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紙質材料須在網上申報系統內線上列印)申報並行的方式。
申報單位請通過財政專網訪問自治區財政廳教科文處網站“通知公告”欄目或“專項資金-科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資金”欄目,查閱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及具體申報事宜。
自治區有關主管部門、盟市財政局通過“內蒙古財政教科文管理信息系統” 報送項目電子數據。
四、注意事項
項目申報單位填好申報材料後,報自治區財政廳教科文處一式6份;同時以盟市、廳局為單位將申報檔案、項目匯總表(紙質及電子文檔)財政廳教科文處。
五、申報截止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