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國家公務員錄用辦法》的決定在2011.12.09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國家公務員錄用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12.09
- 實施時間:2011.12.09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國家公務員錄用辦法〉的決定》已經2011年11月1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12月9日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經2011年11月1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國家公務員錄用辦法》(2001年12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17號令發布)。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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