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山東商會章程

內蒙古山東商會章程,本會的性質是山東籍在內蒙古自治區經營的工商業者,塞外凝鄉情,邊疆求團聚。為發展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為山東籍在內蒙古自治區長期經營的廣大工商業者,服務的民眾性組織

內蒙古自治區山東商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為:內蒙古自治區山東商會。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是山東籍在內蒙古自治區經營的工商業者,塞外凝鄉情,邊疆求團聚。為發展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為山東籍在內蒙古自治區長期經營的廣大工商業者,服務的民眾性組織,是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的民間團體,是全區性的具有獨立資格的社團法人。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一切活動以國家憲法為基本準則,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黨和國家的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遵守民族地區風俗習慣,加強與山東省在內蒙古自治區經營的工商業者以及其他山東籍同鄉的聯繫,加強會員之間,本會與社會各界之間的聯繫與合作,充分調動和發揮山東籍各行工商業者在內蒙古自治區從事經營活動的優勢,為促進內蒙古自治區與山東省之間、各盟(市)與山東省各地市之間的經濟合作,互惠互利求發展,互幫互學求團結;要密切聯絡同鄉,增進友誼,溝通信息,交流經驗,為自治區“北開南聯”戰略發揮牽線搭橋的作用,在合作項目的選擇上幫助經營者作好可行性的諮詢與論證,成為山東省民營企業家立足內蒙古市場,與政府、當地企業溝通的紐帶,也是為山東同鄉搞好服務,捕捉商機、拓展產業、擴大經營、搞好經濟,促進發展的重要視窗。
第四條: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統戰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為: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本會接受上述兩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的辦公地址為:呼和浩特市中山東路6號金天帝廣場12012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