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管理委員會

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管理委員會為自治區人民政府派出機構,委託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代管,行使市級和縣(旗縣區)級人民政府經濟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管理委員會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的部署,研究新區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二)統籌新區改革發展和體制機制創新工作;
(三)統籌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編制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新區重大項目規劃和功能布局、產業布局;
(五)負責新區對外開放、合作交流及重大項目招商工作;
(六)按照新區總體規劃、產業定位,統籌新區城鄉建設綜合管理工作;推動新區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綜合協調新區環保產業,促進清潔生產有關工作;提出新區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七)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做好新區財政、金融、審計、稅收、統計等工作;
(八)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設在新區的分支機構與企業的關係;對新區內的企業進行指導、管理和服務;
(九)完成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和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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