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範

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範

《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範》是2006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本規範適用於天然河流、湖泊、水庫、渠化河流和人工運河的I~VII級航道的維護。

基本介紹

  • 書名: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範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發布
  • ISBN:9781511409544
  • 頁數:65
  • 定價:20.00
  •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04
  • 裝幀:平裝
編輯推薦,目錄,內容簡介,

編輯推薦

2006-05-01實施。

目錄

1 總則
2 基本規定
3 航道維護規則
4 航標維護
5 灘險河段航道維護
6 航道整治建築物維護
7 潮汐河口航道維護
8 年度維護計畫和技術考核
9 航道保護

內容簡介

關於發布《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範》 (JTJ 287--2005)的通知
交水發[2005]6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有關企事業單位:
由我部組織長江航道局和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等單位修訂完成的《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範》,業經審查通過,現批准為強制性行業標準,編號為JTJ 287-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範》(JTJ 287-94)同時廢止。
本規範的第2.1.4條、第3.1.5條、第3.1.7條、第3.3.8條、第3.4.1條,第4.2.7條、第4.2.10條、第4.2.18條,第5.3.4條,第7.4.4條、第9.1.1條、第9.1.2條、第9.1.4條、第9.1.5條、第9.2.1條,第9.2.2條、第9.2.3條、第9.2.5條,第9.2.6條、第9.3.1條、第9.3.3條、第9.3.4條.第9.5.1條。第9.5.2條、第9,5.3條、第9.5.4條和第9.5.5條的黑體字部分為強制性條文,與建設部發布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運工程部分)(建標[2002]273號)具有同等效力。
本規範由交通部水運司負責管理和解釋,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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