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安徽大學法學文庫:兒童權利保護的國際私法公約及其實施機制研究》以海牙兒童保護的國際私法公約體系為研究對象,重點對海牙兒童監護公約、海牙兒童撫養公約和海牙跨國收養公約進行全面評述,首次將海牙兒童保護公約的審議機制、履約指南機制、區域司法交流機制、培訓和援助機制等公約實施機制加以推介,反映兒童權利的國際私法保護的前沿問題。書中也涉及對主要國家有關兒童監護、撫養、收養等立法的比較研究。針對我國兒童權利國際保護的實踐,作者對完善我國涉外收養法制和規制國際性誘拐兒童的立法進行探討。研究成果可以為我國高等院校的教師、學生、立法及司法實務部門提供參考。
作者簡介
汪金蘭,1966年12月生。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員。1987年6月畢業於安徽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0年6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原西南政法學院)民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6月畢業於武漢大學國際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自1990年7月以來,一直在安徽大學法學院從事教研工作,講授婚姻家庭法、國際私法、國際民商事爭議程式法、國際產品責任法等課程。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私法。尤其對國際家庭法和解決國際民商事爭議程式法有濃厚興趣。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導論——兒童權利及其保護的國際法律框架
一、兒童的法律界定
(一)年齡標準
(二)婚姻狀況標準
二、兒童權利及其類型
(一)兒童權利的定義
(二)兒童權利的類型
三、兒童權利保護的國際法律框架
(一)兒童權利保護的國際公法公約
(二)兒童權利保護的國際私法公約
四、本書的研究範圍
第二章 兒童權利保護的國際私法公約體系
一、從事兒童權利保護的國際私法統一工作的主要國際組織
(一)海牙國際私法會議(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l)
(二)美洲國家組織(Org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OAS)
(三)歐盟(European Union,EU)
二、兒童權利保護的國際私法公約體系的結構
(一)關於兒童監護的國際私法公約
(二)關於兒童撫養的國際私法公約
(三)關於兒童收養的國際私法公約
三、兒童權利保護國際私法公約的特點
(一)以兒童民事權利的跨國保護為宗旨
(二)堅持兒童最大利益原則
(三)以中央機關的合作為主要工作機制
(四)重視公約的履約機制建設
第三章 兒童監護的海牙公約體系
一、兒童監護法律制度的比較法考察
(一)兒童監護的立法模式
(二)兒童監護的基本原則
(三)兒童監護與探視權的關係
二、兒童監護的早期海牙公約
三、1980年海牙國際誘拐兒童公約
(一)公約產生的背景與目標
(二)公約的適用範圍
(三)公約的中央機關(Central Authority)
(四)兒童返還的規定
(五)探視權的規定
(六)對公約的評價
四、1996年海牙父母責任公約
(一)公約產生的背景
(二)公約的目標和適用範圍
(三)父母責任與保護措施的界定
(四)管轄權規則
(五)法律適用
(六)兒童保護措施的承認與執行
(七)國際合作
(八)評價
五、1980年海牙國際誘拐兒童公約與1996年海牙父母責任公約的關係
第四章 兒童撫養的海牙公約體系
一、兒童撫養制度的比較法考察
(一)普通法系國家的兒童撫養法
(二)大陸法系國家的兒童撫養法
(三)現代兒童撫養法的發展趨勢分析
二、早期的海牙兒童撫養公約
(一)1956年海牙《兒童撫養義務法律適用公約》
(二)1958年海牙《兒童撫養義務判決的承認和執行公約》
三、1973年海牙扶養公約
(一)關於兒童撫養費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問題
(二)關於兒童撫養義務的法律適用問題
四、2007年海牙扶養公約
(一)2007年海牙扶養公約產生的背景
(二)2007年《跨國追索兒童撫養費及其他形式的家庭扶養費公約》
(三)2007年海牙《兒童撫養及其他家庭形式扶養的法律適用議定書》
第五章 跨國收養兒童的海牙公約
一、跨國收養與1993年海牙跨國收養公約
二、1993年海牙跨國收養公約的主要內容
(一)公約的宗旨與目標
(二)公約所指的收養
(三)公約的主要內容
三、1993年海牙跨國收養公約確立的原則
(一)遵循保護兒童最大利益和兒童基本權利的原則
(二)強化國家監督原則
(三)合作原則
(四)收養決定的自動認可原則
四、1993年海牙跨國收養公約在國內實施情況
(一)制定專門的國內法來實施1993年海牙跨國收養公約
(二)在國內直接適用1993年海牙跨國收養公約
五、1993年海牙跨國收養公約對幾種特殊跨國收養的適用
(一)同性戀者跨國收養兒童
(二)孤兒和難民兒童的跨國收養
第六章 海牙兒童保護的國際司法與行政合作機制
一、海牙國際民商事司法與行政合作機制概述
(一)海牙國際民商事司法與行政合作機制的主要形態
(二)海牙國際民商事司法與行政合作的特點
二、海牙兒童保護的國際司法與行政合作的主要內容
(一)國際兒童返還與探視方面的司法與行政合作
(二)跨國收養兒童方面的司法與行政合作
(三)跨國追索兒童撫養費方面的司法與行政合作
第七章 海牙兒童保護公約的實施機制
一、海牙兒童保護公約的定期審議機制
(一)對兒童監護權與探視權保護公約的定期審議
(二)對1993年海牙跨國收養公約的定期審議
二、海牙兒童保護公約的履約指南機制——良好實踐
(一)1980年海牙國際誘拐兒童公約履約指南
(二)1993年海牙跨國收養公約履約指南
三、海牙兒童保護公約實施的區域司法交流機制
(一)1980年海牙國際誘拐兒童公約電子資料庫
(二)兒童國際保護的區域司法研討會
(三)國際海牙法官網路
四、實施海牙兒童保護公約的培訓與援助機制
(一)海牙司法研究與技術援助國際中心
(二)ICATAP項目的實施
(三)其他項目
第八章 中國與海牙兒童保護的國際私法公約
一、中國四法域加入海牙兒童保護公約情況簡介
(一)在中國大陸生效的海牙兒童保護公約
(二)在中國香港特區生效的海牙兒童保護公約
(三)在中國澳門特區生效的海牙兒童保護公約
(四)中國台灣地區能否適用海牙兒童保護公約
二、海牙兒童保護公約在中國的適用
(一)1993年海牙跨國收養公約在中國內地的適用
(二)海牙兒童保護公約在中國香港特區的適用
(三)海牙兒童保護公約在中國澳門特區的適用
三、中國加入海牙兒童保護公約的展望
(一)中國應儘快加入1980年海牙國際誘拐兒童公約
(二)中國加入其他海牙兒童保護公約的可能性
附錄一國際誘拐兒童民事方面的公約
附錄二 關於父母責任和保護兒童措施的管轄權、法律適用、承認、執行及合作公約
附錄三 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
附錄四 國內與跨國收養及寄養家庭照管實施準則
附錄五 國際追索兒童撫養費和其他形式的家庭扶養費公約
附錄六 關於扶養義務法律適用的議定書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