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 北宋王安石於宋神宗熙寧年間進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趙頊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寧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免行法就是其中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免行法
- 時間:宋神宗熙寧年間
北宋都城開封官府衙門所需要的一切物資,均由京師諸行供應。但由於各級官吏上下其手,多多索取財物,各行所費錢財往往在官府所需物資的十倍以上,因而一些商販、貧困百姓因作行戶而破產者比比皆是。於是開封府肉行(供應官府肉類)的徐中正等人上書,建議由行戶交納免行錢後,行戶的物資便不再送往官衙門。熙寧六年(1073)四月,宋廷下令在市易務下專門設立“詳定行戶利害所”機構,具體負責制定免行法。八月,詳定行戶利害所頒布了免條例,按照各行獲利的多寡向政府交納免行錢,由吏人和免行戶共同負責徵收,免除各行對官府衙門的物資供應。此後,宮廷及官府衙門所需一切物資的買賣全由雜賣場、雜買務等根據市易所估物資價格的高低進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