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縣水務局

克山縣水務局

克山縣水務局是克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克山縣水務局
  • 主管部門:克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水利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我縣水利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編制全縣水利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戰略規劃、縣級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全縣主要江河湖泊及入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六)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實施許可權內水利工程批覆與驗收有關工作。
(七)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家和省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庫、堤防和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指導鄉鎮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九)負責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本縣區域內的水事糾紛,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庫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管。
(十)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實施。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縣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二)承擔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調度指導、檢查考核、落實河湖長確定的事項;承擔縣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縣水務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縣水務局負責水旱災害防禦日常管理,組織指導編制修訂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水庫防洪調度模擬演練和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演練,組織編制全縣洪水乾旱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主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和抗禦旱災調度方案、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水旱災害應急處置,組織指導編制各類防洪抗旱應急預案並及時演練,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承擔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職能。
高效節水灌溉工作劃歸縣農業農村局。
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與審批職責劃歸齊齊哈爾市克山生態環境局。
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分工。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縣水務局配合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組織編制並發布水資源公報。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機關黨務、政務、事務、人事、財務、保密、督辦、政務公開、檔案管理等工作。牽頭制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編制本部門預決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縣級財政水利資金和工作清單分解安排建議方案,並統籌協調做好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單位統計工作。對局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二)水資源管理及工程建設股。宣傳和實施水資源管理和節約用水的法規、政策。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指導水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縣域內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協調跨縣的水事糾紛。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水資源公報。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組織編制全縣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提出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安排建議,組織實施中央和省級水利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組織水利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工作。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指導主要河流堤防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組織指導中小型水庫工程建設管理,組織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程建設管理,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工程建設管理,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其他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許可權內水利工程驗收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審核許可權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土保持生產建設項目驗收工作。
(三) 河湖長制及水旱災害防禦股。承擔全縣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組織編制工作方案、計畫和考核目標,組織擬定管理制度,監督工作落實,組織實施考核,協調有關部門處理相關問題和糾紛等工作。組織落實縣總河湖長和縣級河湖長會議確定事項。組織落實省、市河長辦交辦事項。組織編制全縣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全縣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主要江河湖泊、河口、灘涂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組織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安全運行、水利設施的運行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計畫,組織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

領導分工

劉志強: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水務局全面工作。主管財務(統計)、人事工作。
李喜奎: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管業務工作。分管水利工程設計施工、水保、防汛、安全、農民工等工作。
徐景龍:黨組成員。
分管水行政執法、收費、行政審批等工作。
王桂敏: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分管黨建(組織、宣傳)、綜治(掃黑除惡)、人事、工會、婦女、計生、老幹部等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