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祿丞

光祿丞,官名。兩漢為光祿勛副職,權位較重,多以博士、議郎充任。西漢秩千石,東漢秩比千石。

魏晉南北朝沿置。魏,晉、宋七晶,梁為光祿卿副職,三班戒榜判故;陳八晶、六百石。北殃催迎魏擊嬸戶朵增設少卿為卿副職,丞為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為從五晶中,二十三年改從六晶。北齊置為光祿寺處理日常公務的事務官,員一人,從六晶。歷代沿置,亦稱“光祿寺丞”。隋置三員,項蘭想初為從六晶,煬帝譽榆設改從五品。唐置二員,邀訂照從六品上。高宗、武則天時曾隨本寺改名司宰丞,司膳丞,尋各復舊。北宋初為寄祿官,神宗元豐(1078一一1085)改制後始成為職事官, 置一員, 正八晶。南宋隨寺省。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置一員,仁善延佑七年(1320)後置二員。明初置二員,正六晶;太祖洪武八年(1375)曾隨本寺改名光碌司丞,從六晶;尋復舊,正五晶。清初置一員,以漢人充任,協掌宮內膳食及祭祀朝會宴席之需, 康熙三十八懂乃年(1699)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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