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縣信訪局

光山縣信訪局是光山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1月30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光山縣信訪局
  • 所屬部門:光山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河南省信陽市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30日
工作職責,組織結構,工作流程,

工作職責

主要工作職責有:(1)貫徹黨的民眾路線,部署和指導全縣的民眾工作。(2)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3)認真抓好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組織實施。(4)代表縣委、縣政府受理民眾信訪,為信訪民眾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5)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和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向有關單位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審結要結果案件。(6)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民眾集體赴京到省到市來縣上訪和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對重要案件進行督辦,並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7)分析研究信訪工作形勢,徵集人民民眾建議,及時向縣委、縣政府提供信訪信息,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8)推動相關部門盡職盡責處理好民眾反映的利益訴求,監督檢查有關民眾利益政策的貫徹落實,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行為。(9)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10)指導全縣信訪工作,組織交流工作經驗,提出改進措施;組織信訪幹部的培訓。(11)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協調信訪工作的縣際活動。(12)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結構

內設8個機構,分別是辦公室、辦信與人民建議徵集室、接訪法律諮詢服務室(人民民眾來訪接待中心)、協調聯絡室、複查辦公室、網上投訴受理辦公室、督辦查辦室、紀檢監察室。其中,人民民眾來訪接待中心和複查辦公室是群工部(信訪局)下屬的兩個事業單位。辦公室主要負責機關行政、人事、機構編制、財務管理、檔案等工作;承擔縣委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辦信與人民建議徵集室主要負責受理民眾來信,徵集人民建議;指導全縣民眾滿意度評價工作;分析民眾信訪和人民建議情況,篩選重要信息,對反映的重要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接訪法律諮詢服務室(人民民眾來訪接待中心)負責接待處理人民民眾來訪並綜合分析情況;對來訪中涉法案件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和分流疏導;信訪應急處置工作;牽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指導協調重大信訪事項的評估。協調聯絡室負責國家、省、市領導批示及京省市交辦信訪案件的立案、催查、審理和結報工作;赴京非正常上訪的處理,對國家、省、市交辦的重要案件進行督辦;承擔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職能。複查辦公室主要負責信訪複查事項的受理和調查取證工作,研究提出複查意見並監督執行。網上投訴受理辦公室主要負責受理民眾網上投訴,對網上信訪重要信息進行篩選,對反映的重要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督辦查辦室負責縣級領導批示的上訪案件以及其它來縣上訪案件的催查、審理和結案工作;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對縣本級來訪立案的處理;對縣本級來訪重要案件實施督查和責任查究;協調領導包案工作。紀檢監察室負責協助部黨組抓好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及縣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流程

信訪工作的主要流程是:民眾通過來訪、來信、網上投訴等方式向黨委政府或群工部(信訪局)反映問題,群工部(信訪局)將來訪信息進行登記、錄入系統並甄別,向信訪人出具“程式性受理告知書”(來訪事項還應開具依法逐級走訪訴求單),然後以轉送或交辦的方式交由有權處理的責任單位進行辦理,信訪部門負責對整個信訪事項辦理過程的跟蹤、督查和落實。收到該信訪事項的責任單位在15日內向信訪人出具“實體性受理告知書”,在60日內辦結上報(特殊情況可延期30日),同時向信訪人出具“信訪 事項處理意見書”並送達告知。若信訪人對責任單位處理意見不滿意,可自收到“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30日內向縣政府信訪事項複查委員會(辦公室)提出複查申請,縣政府信訪事項複查委員會根據情況對該處理意見組織調查,出具複查處理意見,若信訪人仍不滿意,可自收到“信訪事項複查意見書”30日內向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委員會(辦公室)申請覆核,若覆核結果維持該處理意見,則該信訪事項“三級終結”,信訪部門對於該信訪人提出的同一訴求可“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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