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力是指法律行為主義調整方式所必需的程式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先定力
- 釋義:法律行為主義調整方式所必需的程式規則
先定力
先定力是指法律行為在合法性尚未最終確定時被推定為有效的能力,它是法律行為主義調整方式所必需的程式規則。雙方行為必須在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情況下才能具有先定力,而單方行為只需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生效。行政行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為的效力範圍及於全社會,而不限於當事人,它和行政行為的推定有效是兩個不同法律範疇的概念。
先定力是指法律行為主義調整方式所必需的程式規則。
先定力是指法律行為主義調整方式所必需的程式規則。先定力先定力是指法律行為在合法性尚未最終確定時被推定為有效的能力,它是法律行為主義調整方式所必需的程式規則。雙方行為必須在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情況下才能具有先定力,而單...
先定力是指行政決定一經行政主體作出、成立,不論是否合法,即具有暫時被推定為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先定力是一種經推定或假定的法律效力。先定力是公定力、確定力、拘束力和執行力的基礎。正因為行政決定先定力的存在,在制度上才需要...
4.《論行政行為的先定力》,《行政法學研究》2005年第3期;5.《論物權行為的實踐性》,《學術研究》2006年第12期;6.《論疑難案件中的規則變異》,《中山大學學報》2009年第2期;7.《行政法紅燈與綠燈模式之比較》,《法治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