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出後結是出口商按契約規定備貨出運後,貨運單據不經銀行寄發而隨貨物直接遞交進口商(代銷人),進口商將貨物在當地市場出售後,按期將貨款通過銀行匯交出口商的一種特定的結算方式。這種方式多用於對港、澳地區鮮、活商品出口,其特點是業務周轉快、供貨及時、根據商品上市的鮮、活程度按質論價,有利於爭取好價出售,多創外匯,但由於先發貨後收款,不僅影響出口商的資金周轉,而且負有貨物出售後代銷人不按期匯交貨款的風險,為了緩解這個問題,出口商一般要求代銷人事先預交一定數額押金,或開立循環信用證,出口商暫按契約規定價格備貨出運,待代銷人在當地市場將貨物售出後,再按實銷價格結算,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