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姐運動指的是1904年出美國紐約少年法院書記官卡魯達倡導的一項預防男女青少年犯罪的社會活動。1946年日本京都少年審判所長字田川潤四郎將這一活動引入日本。這一運動成為全社會範圍內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淨化社會環境的青年志願者運動。
這一活動的特點是組織一批改正罪錯並表現良好的男女青少年與違法犯罪的青少年或是可能出現犯罪的青少年結成朋友,通過現身說法,鼓勵其改邪歸正,引導他們走上正路。1982年,全日本約有8000名青年志願者參加這一運動。
兄姐運動指的是1904年出美國紐約少年法院書記官卡魯達倡導的一項預防男女青少年犯罪的社會活動。1946年日本京都少年審判所長字田川潤四郎將這一活動引入日本。這一運動成為全社會範圍內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淨化社會環境的青年志願者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