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雲南行省所轄軍民屯田,元統一全國後,內而各衛,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資軍餉,少數民族地區則兼有控扼之意。其在雲南行省,先後置軍民屯共達12處。中大理、金齒等處於至元十二年(1275)拘刷漏籍人戶置民屯,二十六年(1289)簽爨僰軍置軍屯;鶴慶、曲靖、中慶路、威楚路、臨安宣慰司各處,亦於十二年以漏籍人戶置民屯,二十六年、二十七年(1290)簽爨僰軍置軍屯;烏撒宣慰司軍、民屯田皆置於二十七年,均爨僰軍及其軍戶;羅羅斯宣慰司二十二至二十三年(1285—1286)設軍屯,十六年、二十七年設民屯,屯田者皆爨僰軍及爨僰土軍;梁千戶翼軍屯置於至元三十年(1293),屯戶皆漢軍;延祐三年(1316)立烏蒙軍屯,屯田者皆為畏兀兒及新附漢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