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會計

元朝會計是指元朝期間(1279—1368)的會計制度和方法。元朝財計組織與軍事體制相混淆,經濟服從於軍事,一切為了戰爭,財計組織與制度極其粗率。當時雖設有中書省作為政務中樞,財管、財計機構隸屬於中書省,但財計權力一般為軍事官員所把持,通常因濫甩無度而形同虛設。

元朝初期,官廳所運用的一套會計方法大體是仿照唐、宋兩朝的基本做法。賦稅徵收部門按收入項目設定帳傅,財物保管部門按照所管財物的種類設帳核算,財政支出部門亦按主要支出項目設定會計帳薄。會計部門運用的“入出記帳法”與宋代一脈相承。會計傅籍習稱為“帳冊”,其記錄仿前代作法立有定式。會計部門、出納部門對收支帳目的記錄一般採用四柱的格式,年、季、月、旬結算則採用“四柱結算法”。元朝官廳的會計報告格式為傳統的“四柱式”,各項錢糧的帳面記錄和在“錢糧文冊”中的排列,均以舊管、新收、已支(或開除)、見在(或現在)為順序。對於正項錢糧以外的財物,仍然要求定期編制“四柱式”會計報告.對年報的審査,要求對帳核實和通過盤點對照査核見在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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