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淵源
據《永昌縣誌》記載,卍字燈俗原是明朝時的北京燈藝,當時毛卜喇村人李姓先生在北京做小商販,他經常利用閒暇時間繪製卍字燈圖譜,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他把繪製在土織白布上的圖譜帶回家鄉永昌,之後卍字燈俗在甘肅省永昌縣紅山窯鄉毛卜喇村逐漸發展。
卍字燈俗有停三年玩一年的習俗,民國十八年(1929年),馬仲英屠永昌,卍字燈俗趨於衰弱,1958年毛卜喇村應焦家莊邀請辦了一次,1978年又重新恢復了卍字燈俗。
主要活動
永昌縣卍字燈俗一般從正月十三開始,到十六日結束,共四天時間。鬧燈活動所用圖譜繪在一塊土織白布上,上面同時標註方位進出口。鬧燈時在村中心選擇一塊空地,按燈譜栽桿,桿高2米,每排19根,橫豎各19排,共361根,間距一般為2米,呈正方形排列。主場正中一根為主桿,高8至10米,上掛大型花燈,其餘桿上分掛360個小型花燈,象徵農曆360天。永昌卍字燈俗花燈造型基本以四、五、六為體面定數和基數,象徵四時、五方、六合,其上裝飾則多象徵寓意。花燈的題材內容和造型裝飾相結合,體現了中國的傳統吉祥文化。
在布陣時,燈場進、出口正面各扎有一道龍門,飾以彩燈,用作屏障,彩門上有八仙燈及燈聯,燈聯自有講究,從正月十三到十六各掛一副:彩龍門(八字門)從農曆正月十三開始為上元一品,象徵天官賜福,紫微大帝;正月十四為中元二品,象徵地官赦罪,清虛大帝;正月十五為三元三品,象徵水官解厄,洞陰大帝;正月十六為天下太平,象徵百病不生。十三到正月十六,每天一字,分別為“榮”“華”“富”“貴”,用360盞花燈組成。燈場對面設12盞生肖燈,寓意觀燈者吉祥如意。生肖燈後設定“鰲山”(也叫“燈山”),也用360盞彩燈裝飾,逐次排成不同的“祝福”字樣。
燈會期間,觀燈者從入口進入,在燈場內只能按規定路線行進,遊人雖時有見面,但不互相碰撞,只要按規定的路線走,每個燈前均可經過二次,而不迷失方向。串完所有通道後,從出口依次走出。鬧燈時,秧歌隊每人手拿1.5米高的彩燈順道盤舞,其表演題材多取材於民間傳說,比較常見的有:“八仙過海”“水漫金山”“荷花仙子”“孔雀迎春”等;也有民間諧音表意的,如:“蓮蓮(年年)有魚”“吉象(祥)如意”“三羊(洋)開泰”;除此之外,還有歷史故事的,比如:《三國演義》《西遊記》等;民間小曲則有“銹荷包”“小姑賢”等。在燈場內走完之後,秧歌隊又會在場外拉開場面,主要表演內容有:耍熊、鬧獅子、跑船、打腰鼓、唱小曲等。
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卍字燈會植根於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之中,表現出濃厚的地方特色,在民俗學及西北地方文化的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永昌縣卍字燈俗無論從內容上還是形式上,都深深根植於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土壤,表現出濃厚的地方特色和豐富的文化意蘊。鬧燈期間的舞龍、舞獅、舞熊、跑旱船、節子舞等表演也體現了當地民俗風情,具有獨特的藝術價值。
永昌縣卍字燈俗將民俗表演、民俗故事融為一體,唱小曲、舞龍獅、踩高蹺、扭秧歌等民俗表演使民眾找到情感的宣洩,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
傳承狀況
隨著現代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屬於傳統民間文化範疇的永昌卍字燈俗受到外來文化、強勢文化和流行文化的衝擊,日漸衰落,瀕臨消亡,亟待保護搶救。
傳承人物
陳永清,男,漢族,1958年2月出生,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項目名稱:元宵節(永昌縣卍字燈俗),甘肅省永昌縣申報。
保護措施
永昌縣文化館已配合甘肅省非遺中心完成了永昌縣卍字燈俗數位化記錄工程相關工作,並全面完成館內數位化記錄專題宣傳片和短視頻宣傳片拍攝。
為了使卐字燈俗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傳承和發展,永昌縣文化主管部門對卐字燈俗的相關資料進行了收集、整理,撰寫了翔實的文字資料,拍攝了專題片,並對其傳承人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保護。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永昌縣文化館獲得“元宵節(永昌縣卍字燈俗)”項目保護單位資格。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元宵節(永昌縣卍字燈俗)項目保護單位永昌縣文化館評估合格。
社會影響
重要活動
2010年,永昌萬字燈燈俗在上海世博會亮相。
2018年9月17日,2018年永昌縣戲曲進校園活動專場演出在甘肅省永昌縣第一高級中學進行,根據永昌縣卍字燈俗編排的舞蹈《“卍”字燈紅》在活動中演出。
2019年6月13日,“絲路記憶·多彩鎳都”金昌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文藝專場演出在金昌大劇院舉行,舞蹈《卍字燈》在活動中演出。
2020年元宵節前夕,永昌縣在武當山腳下建成了永昌卍字燈陣,原計畫在元宵節期間舉辦永昌卍字燈俗展演。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永昌卍字燈陣建成後沒有對外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