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鹽法,元初鹽法多承宋制,至元時置局賣引,鹽商買引赴場,關鹽運賣,引票之法始於此。
元代鹽法,元初鹽法多承宋制,至元時置局賣引,鹽商買引赴場,關鹽運賣,引票之法始於此。
元代鹽法,元初鹽法多承宋制,至元時置局賣引,鹽商買引赴場,關鹽運賣,引票之法始於此。按地之遠近建倉貯鹽,通立綱數,設官分運,商人關鹽依次給發,綱運之法始於此。埠岸所在,各於其地選擇商人,充鹽總部轄,綱總之法始於此。其後,...
中國鹽法,代有變遷,由簡而繁,由疏而密,日趨完備。唐玄宗開元以前為食鹽徵稅和專賣制度建立時期,開元以後為食鹽專賣制度日益完密的時期。發展歷程 先秦 先秦夏、商、周三代,鹽與其他土產一樣,大率是在產地徵稅,或作為土貢上繳...
南宋改置契約場,徵收引稅錢,引課之法出現。元初沿宋制,至元(1264)以後置局賣引,初行引票之法,繼而建倉儲鹽,通立綱數,始行綱運、綱總之法。元代之官收商賣,鹽價日昂,又立常平鹽局以平鹽價,官賣商賣並行,然其課額...
都轉鹽運使司鹽運使,是官名,始置於元代,設於產鹽各省區。明清相沿,簡稱為鹽運使或運司。簡介 其下設有運同、運副、運判、提舉等官,有的地方則設“鹽法道”,其長官為道員。這些官員往往兼都察院的鹽課御史銜,故又稱“...
元代起於漠北,太祖時政事簡易,對食鹽實行徵稅制。太宗時入主中原,乃仿北宋折中法,募民入粟給引,易鹽以販。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既取南宋,遂復宋制,專用引法,實行民制、官收、官賣、商運、商銷的就場專賣制,並加以完善。
截角法亦稱“鑿角法”。食鹽運銷管理中檢驗運銷憑證與數量的一種方法。始於元代。清鹽法規定,凡驗鹽引,用截四角法。其具體辦法是:商人繳納鹽稅領取鹽引之時,即在引票上鈐印之後,截去一角交付;商人持引到場捆運鹽斤時,經場...
“中國歷代鹽法”條更是從夏商周一直講到民國時期。而系列詞條的組合,則更為詳細地展現出了中國鹽業史某一具體內容的歷史演變軌跡,如通過“東漢鹽法”“三國鹽法”“隋唐的“無稅制”“宋代鹽法”“遼金鹽法”“元代鹽法”“明代...
第三章 元代溫州鹽業 第一節 鹽業生產及運銷 第二節 食鹽法的實行 第三節 私鹽販賣與元末地方動亂 第四章 明代溫州鹽業 第一節 明代溫州的鹽場及鹽務管理機構 第二節 食鹽的生產及運銷 第三節 私鹽的販賣及整治 第四節 影響...
第七節 西夏鹽業與青白鹽法 一、羌夏鹽產及其分布 二、青白鹽利與青白鹽法 三、青白鹽的貿易與夏宋和戰 第八節 使司治下的金國鹽業 一、金代鹽業的發展與特色 二、金代的鹽使司與鹽務管理 三、金代鹽業的經營體制 第四章 元...
兩浙都轉鹽運使,鹽官名。元代設兩浙都轉運鹽使司。明代沿襲。清承明制,於順治二年(1645)設兩浙鹽運使。康熙四十九年(1710)改鹽運使為鹽驛道。乾隆四十四年(1779)改為鹽法道,驛務歸臬司總理。五十八年復改為運司,總轄兩浙...
元代延祐年間恢復科舉,官員強令他就試,陸文圭於延祐七年(1320年)省(江浙行省)第二名(上一次應舉是第六名)。他的對策有:救流民、革貪吏、拯鹽法、拯鈔法等,皆切中時弊。朝廷幾次徵聘他入朝,都因年老多病,未能成行。
第三節人生不願萬戶侯,願逐鹽利到揚州——元代的揚州鹽業 第四章天下鹽利揚州為雄——明代的揚州鹽業 第一節為何秦商、晉商和徽商都奔向揚州——明代初期的揚州鹽業 第二節“綱鹽法”開創揚州三百年輝煌歷史——明代中、晚期的揚州...